logo
繁体
繁体

加拿大大选正式开锣,你还在纠结特鲁多为什么不是总统?

文 | 创可贴、Alan Z

加拿大联邦大选将于当地时间周一(9月20日)开启正式投票,标志着历时一个多月的选前造势活动也渐入尾声。

但是,对于很多“吃瓜群众”而言,对于加拿大这个国家到底如何运作仍是雾里看花。为什么身为总理的特鲁多,要先跑到总督府得到她的首肯,才能宣布大选,他难道不是加拿大最高元首?作为美国的好兄弟,为什么在加拿大没有总统一职?大选中选民投票选出的那个人,是特鲁多、奥图尔、辛格这样的党派领袖吗?

图源:多伦多星报

“加拿大女王”是谁?

如果想要彻底了解加拿大的政治制度,首先,还是要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开始说起。

是的,你没有看错,她不仅象征着英国的最高权力,而且也是加拿大的最高元首。她有一个鲜为人知但又颇为拉风的头衔:加拿大女王。而加拿大的政治制度,也沿袭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92年在渥太华。Ross Dunn, CC BY-SA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回想当年,英国还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时候,北美地区都是它的殖民地。为了反抗英国的霸权统治,1776年美国率先爆发独立战争。胜利后,英美之间的主权之争并未停止。美国欲向北扩张,并且期待加拿大人民将美国军队视为解放者。

1812年,美国向英国宣战,攻击加拿大各省,还烧了多伦多。不过,加拿大人民并没有把美国人当“救星”,开始与英军协力抵抗,结果美国被英军直接打回境内,作为报复,英国人也焚烧了美国国会大厦和白宫(重修时刷白了,就叫白宫了)。

这场战争强化了加拿大人民的内在凝聚力和自豪感,美国独立也为其做出榜样。再加上殖民地的各种矛盾日益尖锐,19世纪30年代农业歉收和经济危机直接引发了加拿大1837年起义。

起义虽然很快被镇压,却促使英国改变殖民统治方式。其颁布了1840年联合法案,重新将上下加拿大合并成立加拿大省。1849年,代表所有英属北美的责任政府建立。但这时,加拿大仍未完全独立。

直到1982年4月17日,英国国会通过加拿大法案,将加拿大宪法的修宪权由英国国会移交加拿大,至此,加拿大才算完全自主了。

但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依然为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且设立了代替女王行使权力的加拿大总督。时至今日,这位“加拿大女王”还会在特殊的日子前往加拿大,证明“血脉之亲”。

根据加拿大政府网站,在她执政期间,仅正式访问加拿大就达20多次,最近一次是在2010年加拿大国庆日期间。

图源:https://www.canada.ca/en/canadian-heritage/services/past-royal-tours.html

因为沿袭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制,加拿大联邦议会成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女王(由总督代表)、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司法机关负责解释和适用法律和宪法,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加拿大宪法规定了基本法律和原则体系,概述了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体系的性质、功能和范围。例如,它规定了哪一级政府可以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对这些权力作出了限制。

在加拿大,行政权是被正式授予给君主的,由总督根据总理和内阁的建议,以君主名义行使行政权,当然,只是走个形式。

图源:PARLIAMENT OF CANADA

理论上,加拿大宪法还为君主保留了某些形式上的权力,包括:

  • 对政府预算法案提出建议;
  • 对参议院和下议院通过的法案给予批准,使之成为法律;任命许多重要职位(例如司法和外交)的负责人;
  • 在选举前解散议会,并开始和结束议会会议(在每届议会会议开始时,总督向立法机关的议员发表预先准备好的演说,被称为御致辞仪式,概述即将召开会议的政府的目标);
  • 任命总理(按照惯例,总理是普选后在下议院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的领导人)。

总督在加拿大只是一个虚职,代表的是皇室。而总理被任命后,就会挑选一批本党成员,宣誓就任内阁部长。内阁是加拿大政府的关键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治理国家的政策,并提出将这些政策转化为法律的法案。

立法过程如打乒乓球

议会是加拿大的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增税和授权政府开支。加拿大议会实行“两院制”,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那么参议院和众议院具体的区别又在哪呢?

(从左到右)众议院、参议院、代表女王的总督,图源:PARLIAMENT OF CANADA

参议院,又被称为上院,由105名参议员组成。他们是加拿大各地区、省和领地的代表,由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随后由参议院任命。一旦被任命,参议员可以终身任职,直到75岁再退休。参议院议长,也是由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的。

而众议院,或被称为下议院,是加拿大选举产生的议会,成员是由全体加拿大人选出来的。对,就是即将进行的联邦大选。这些议员代表确定的选区,为选区选民发声。

目前,众议院有338个席位。

在众议院拥有多数席位(超过170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的政府,被称为多数政府。当执政党拥有比其他任何政党都多的席位,但在众议院没有达到170席,则被称为少数政府,就像目前的自由党一样。少数党政府必须依靠其他政党成员的支持来执政,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就会倒台。

一般而言,政府立法提案由议员在两院之一(通常是众议院)提出。而立法过程占据了议会的大部分时间,这是一个从提案、拟订和起草法案开始的漫长过程的“高光阶段”。

加拿大国会大厦。Photo by James Beheshti on Unsplash 

立法法案主要分为两类:公共法案和私人法案。众议院审议的大多数法案都是公共法案,由政府部长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它被称为政府法案;也可以由议员个人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它被称为私人议员法案。

一般来说,一项法案只有在同样的文本经议会两院批准,并得到王室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大多数法案,首先由众议院提出。众议院的常设命令要求对一项法案要进行三次宣读。

宪法规定,涉及公共资金支出或与税收有关的法案必须提交众议院。此外,提出公共资金支出的法案必须附有王室建议书,而建议书只能从政府获得,并由部长提交。

而在加拿大的议会制中,一项法案在成为法律之前必须经过以下几个具体阶段,包括:

  • 提出法案:立法过程的第一步是提出法案。
  • 首读:第一次“宣读”法案,并在不经过辩论的情况下将之付印。
  • 二读:就法案内容进行原则性的辩论,然后投票表决,并将之交付有关的国会委员会审议。
  • 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就法案举行听证、逐条审查法案内容,并建议是否应不加改动地或经过修改后接受该法案,或是将其搁置。
  • 报告阶段:可对法案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并且就这些修改进行辩论和投票表决。
  • 三读:就法案进行最后一次辩论和投票表决。
  • 转院再议:将众议院法案转送参议院(或参议院法案转送众议院),然后由该院从首读开始再次审议。
  • 总督批准:总督或其代表对法案予以批准。

以加拿大最著名的《大麻法案》举例,这项法案算得上是是加拿大大麻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2017年11月下旬,法案由加拿大众议院提案,然后在2018年6月7日在加拿大参议院获得通过,之后众议院于6月18日接受了参议院的部分修正案,并将法案发回参议院。在6月19日,由参议院通过了法案的最终版本,并于6月21日获得总督批准,

至此,加拿大才算是继乌拉圭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将娱乐性大麻正式合法化的国家了。

就像是打乒乓球,众议院先发球,参议院接球后把球擦干净,又发给众议院;众议院觉得球挺干净,又把球传给了参议院,参议院觉得没问题之后,申请裁判——也就是皇室批准,允许两人正式打球。

三级法院系统各司其责,不受政府干扰

行政和立法机构都捋顺清楚,可以开始了解加拿大的司法结构了。

加拿大联邦、省和地方政府都对加拿大的司法系统负责,只有联邦政府才能任命各省高级法院的法官。

加拿大联邦法院标志。图源:Federal Court of Canada

加拿大法院分为联邦法院和省法院两大系统,各成体系。现行的加拿大联邦法院体系实行三级制,即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上诉级)和联邦法院(审判级),但是不包括联邦行政法庭,另外还设有税务法院等专门法院。

最高法院有两个主要职能:

1.审理所有省份和地区的法院判决上诉

2.审理联邦上诉法院判决的上诉。

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最终裁决,一锤定音。

联邦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法、联邦省级纠纷以及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民事案件。一些和移民相关的案件,也由联邦法院审理。比如,一对从2016年就开始以难民身份申请永居的夫妇,因为等待时间太久仍毫无音信,2020年请求联邦法院介入,并命令移民局在7天内给出确认。

联邦税务法院专门审理税务评估的上诉。联邦上诉法院复审以上两个法院的判决。

省法院也分为三级,即省法院、省高等(审判)法院和省上诉法院。除努纳武特省外,加拿大每个省都有三个级别,而在努纳武特法院,还另有一个一级初审法院。

其中,省高级法院和上诉法院审理大多数刑事犯罪、金钱问题和家庭问题。高级法院受理大多数来自省法院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以及来自仲裁的上诉。当事人可就高级法院的裁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另外,在涉及违反合同或其他损害索赔的私法案件中,省级法院在9个省和地区适用普通法原则。不过在魁北克,法院另外适用《魁北克民法典》。省级法院还可能包括专门法庭,如青年法庭、家庭法庭和小额索赔法庭。每个省政府,都可以为自己的法院任命法官。

而省高等法院,一般处理最严重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并有权审查省和地区法院的决定。

省高等法院也分为审判级和上诉级。虽然该机构由省和地区管理,但法官的任命和工资由联邦政府支付。

除了法院之外,加拿大各省还设有行政法庭,也就是仲裁处。因为除了最严重的刑事和民事犯罪,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纠纷,但有些不需要在法庭上处理,那么这时就体现行政法庭的作用了。

不同类型的行政法庭和委员会处理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和适用的争议,如就业保险或残疾津贴的权利、难民索赔和人权。行政法庭没有法院那么正式,也不是法院系统的一部分。但也在解决加拿大社会的纠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加拿大,每个法院的首席法官都有权决定如何管理法院,政府不会具体指示法院如何开展工作,以体现“司法独立”。

特鲁多之前在这事上翻过车。

2019年,加拿大前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称,包括总理特鲁多在内的自由党政府高层人物干预司法独立,要求她帮助被控腐败和欺诈的魁省大型工程和建筑公司SNC-兰万灵免受法律制裁,代之以搁置起诉、庭外和解。她没有听从,最终被降职并逐出自由党。

今年大选迄今,特鲁多因此事再被人翻旧帐。他淡定地表示,迄今为止皇家骑警还没有就此事联系过他。他对记者说:“我没有任何信息可以与你们分享。”

参考资料:

https://www.ourcommons.ca/about/OurProcedure/ParliamentaryFramework/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e.htm
https://www.ourcommons.ca/About/OurProcedure/TableOfContents-e.htm
http://www.canadahistoryproject.ca/can-govt-today/can-govt-today-06-legislative.html
https://www.ourcommons.ca/about/OurProcedure/LegislativeProcess/c_g_legislativeprocess-e.htm
https://www.justice.gc.ca/eng/csj-sjc/just/07.htmlhttps://lop.parl.ca/Content/LOP/About/Parliament/Publications/DemocracyInAction/PDFs/DiA-Chinese-Simplifi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