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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卫生部长:必要医疗服务不得向患者收费

来源:加拿大卫生部


3月10日,加拿大卫生部长让-伊夫思·杜克洛发布声明,重申《加拿大卫生法》之下,明确规定不应让任何加拿大人自掏腰包来购买必要的医疗服务,确保加拿大的医疗护理体系基于患者需求而非患者支付能力。声明如下:

全民、可及的并且公共资助的医疗护理是加拿大人的骄傲,保护它是我们联邦政府的首要任务。我们已经集体做出选择,不让任何人掉队,也不拒绝任何人的必要治疗护理,无论他们的支付能力如何。

在《加拿大卫生法》之下,明确规定不应让任何加拿大人自掏腰包来购买必要的医疗服务。 各省和地区已经采取了有意义的措施,但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确保已纳入医保的医疗服务不得向患者收费。近期有迹象显示,有的居民为获取诊断服务而自掏腰包,如超声波、MRI 和 CT 扫描等——而这些服务本应是免费提供的。这种现象是不可接受的,也不会被容忍。

在未来几周内,我们联邦政府将向各省、区发放加拿大医疗转移拨款(Canada Health Transfer),在2020-2021财政年度期间向病人征收的收费将被从拨款中扣减,包括首次依照《诊断服务政策》施行的扣减。通过这个过程,我们要确保加拿大人不会为医疗上必要的服务自掏腰包。

我们需要清楚地表明,这些扣减额反映了加拿大人为获得本应免费的保险医疗服务而自掏腰包的估计金额。我们将与各省和地区政府合作,消除未来的病人收费以及导致收费的情况。各省和地区在这样做的纠正过程中,就可以依照《加拿大卫生法》的补偿政策,满足资格条件获得补偿其被扣减的费用。

此外,本周我已致信我的省和地区同事,再次强调守护我们全民的、公共资助之医疗护理体制的共同责任。

随着治疗护理性质的不断演变,我们必须确保《加拿大卫生法》也随之发展。 在疫情大流行期间,我们看到了提供护理的新方法。 虽然这些有很多好处,但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报告指新患者为获得保险内的医疗服务而付费,这些服务本来在医生当面提供时可以得到医保的覆盖。

至关重要的是,无论是面对面还是在线提供的医疗必要服务,都必须依照医疗需求并且免费提供。我与省和地区政府同行的沟通,意在提醒大家我们有集体的责任去保障加拿大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而无需自掏腰包,无论他们住在哪里或者提供治疗护理的方式如何。

在我们继续与各省和地区政府携手合作、共同改善我们的医疗护理体系之际,加拿大人期待我们以加强医护体系的公共性、可及性和普遍性的方式来开展这一工作,而这也正是我们将继续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