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亚马逊宣布将全现金收购扫地机器人鼻祖iRobot公司。华尔街日报报道梳理了iRobot公司的发展历程,亚马逊的动机,以及未来消费类机器人可能的发展方向。
第一个被许多人请回家的机器人,是一个诞生于20年前的奇特物件,且有着一个有趣的名字。它看起来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机器人,它也不能完成我们想象中外包给机器人的任务。我们想象的是自动驾驶汽车,得到的却是自动吸尘器。
但这个机器人比任何人能预测到的都更受欢迎,它比看起来更强大,比你想象的更有影响力。
上周,一款价值1万美元的扫地机器人原型机被包括在亚马逊17亿美元的收购案中,这家被收购公司更出名的身份是生产Roomba的iRobot公司。
一家科技巨头花费十几亿美元可不是为了买一台很酷的真空吸尘器。亚马逊想要Roomba,因为它是一个使用摄像头、传感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来收集大量数据的机器人。亚马逊表示,它“在所有业务中都能很好地管理用户数据”。
但是,它收购iRobot并不是为了从用户家中收集情报。你不必对监视持偏执态度,也不必对科技力量持怀疑态度,从而对“间谍”在你的房子里游走,并描绘出蓝图,向你出售更多东西的可能性不寒而栗。
很难猜测Roomba的下一个发展方向,但弄清它是如何发展到今天的是值得的,因为它的成功之路并没有什么必然性。
机器人做一些事情比我们能做的更好,而另一些我们根本不能做。但是机器人通过做我们不想做的事情来为人们提供最大的价值。
Roomba让那些发明机器人的人明白,机器人必须是可负担的,它们必须在技术上可行,必须能够完成像乔·琼斯(Joe Jones)这样的人宁愿回避的任务。1982年,琼斯开始在麻省理工学院的人工智能实验室担任研究员,20年后,他帮助创造了消费类机器人领域最受欢迎的产品。他被身边那些才华横溢的人进行的开创性研究所折服。
他说:“我曾向我所有的朋友预言,在三到五年内,机器人将无处不在,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五年后,机器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做任何事情。”
他发现,做一个可怕预测的经历出奇地鼓舞人心。当他思考自己为什么错得这么厉害时,他意识到自己有一天会变得正确。
他说:“我认为机器人专家对机器人的热爱已经到了极点。他们让机器人成为未来的使者,而不是产品。”
他决定制造一个机器人来帮助解决他生活中的一个问题:一个凌乱的公寓。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举办了一场名为“AI奥林匹克”的机器人才艺表演,琼斯把一些乐高积木、遮蔽胶带和瓶刷变成了他的潜在解决方案。他创造了原始版的Roomba。
这个原始版还没有智能到足以打扫他的公寓,但琼斯觉得只要开发得当,他的地毯战士是一个可行的产品。
但就在他提出这个想法后不久,他的实验室就没钱了。他被解雇了。他跳槽到一家机器人初创公司,提出了Roomba的概念,但没过几天就又被解雇了。琼斯要再过十年才能实现他的愿景。
那时,他正在为iRobot工作。iRobot是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三名同事在1990年创立的一家小型初创公司,当时此行业的人专注于机器人在政府和工业方面的用途,比如太空旅行、帮助军队作战,以及更未来、更不现实的技术应用。比起消费者,他们更关注机器人。琼斯当时正忙于其中一个项目——百货公司的大型清洁机器人,这时机器人的研究重点永远地改变了。
1999年,他收到了同事保罗·桑丁(Paul Sandin)的一封电子邮件,当时他正在洗澡,突然有了一个灵感:他们应该为家里制造一台机器人扫地机。他在不知不觉中向琼斯推销自己的想法。现在时机成熟了。
公司最初给了他们1万美元的预算和两周的时间来制作原型。于是他们开始建造一个机器人。
当Roomba最终上市时,机器人领域学到的是一个简单而激进的教训,即这个领域里的人过度沉迷于未来,而常常忘记当下。
“消费者购买它是因为他们想要清洁地板,而不是因为他们关心机器人,”卡内基梅隆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马修·约翰逊-罗伯森(Matthew Johnson – Robertson)说,他与Roomba没有关系。“这些设备不是玩具。他们有一个非常具体的目的。”
其他机器人的具体用途包括在战区拆除炸弹和在外太空探索其他星球。但有时我们只是需要它们挤在椅子腿之间,溜到厨房橱柜的边缘下,或者打扫地毯。
iRobot公司的人曾经喜欢说,他们制造机器人是为了执行“枯燥、肮脏或危险”的任务。危险的工作保护生命。枯燥和肮脏的工作改变了他们。
Roomba表明,人类愿意在节省时间的机器人上花钱。当时,iRobot公司的员工认为,如果他们能卖出1.5万个处理恼人家务的机器人,那将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们已经卖出了4000万台。随着Roomba的问世,iRobot从合同中获得的收入超过产品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2001年,也就是Roomba诞生的前一年,iRobot公司在消费类机器人领域的年收入不到1000万美元,而去年,这一数字超过了15亿美元。“我们的成功几乎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消费型机器人,”iRobot在最近的年度报告中写道。
但即使是机器人也可能因为人类的错误而注定失败,Roomba就侥幸避开了一个错误。在这个项目被一个代号为“灰尘小狗”(DustPuppy)的小工程师团队开发出来之后,他们的任务是给这个消费品起一个正式的名字。他们一度考虑过,给他们的机器人宝宝起名“网络吸尘”(CyberSuck,suck可以是“吸”,也可以是“令人厌恶”的意思)。
iRobot的联合创始人、前总裁海伦·格雷纳(Helen Greiner)听到这个令人反感的名字时抱怨道:“这简直不知所谓。”他们聘请一家品牌公司,来取了一个更好的名字,这被证明是另一项明智的投资。
Roombas在2002年的假期上市,深受消费者喜爱,连猫都喜欢它。但到了2004年,Roomba的销量开始下滑,它在机缘巧合下摆脱了困境:百事可乐开始播放30秒的广告,在广告中,一个普通的机器人吸尘器追赶一罐苏打水,并吞下喜剧演员戴夫·查普尔的裤子。Roomba的销量随即飙升。这是iRobot从未花过的最好的一笔钱。
琼斯说:“如果没有百事可乐的广告,Roomba可能已经死了。”机器人也需要运气。
自那以后,Roomba变得更加智能。那些创造了Roomba的人也是如此。
如今,琼斯和格雷纳正忙着把他们学到的创新经验应用到Roomba新一代户外版本上,一个名为Tertill的园艺设备。这是一个机器人,它会做一些它们不想做的事情:除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