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20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开消息,称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将就一项审查新移民“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规则进行公开征询意见。
8月23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了供公众进行评议的最终规则文本。这意味着拜登政府启动新规指定程序,进入为期60天的公众评议期,到今年10月22日为止。民众可以登录联邦政府网站发表意见。
根据了解,拜登政府重启的“公共负担”规则,目的是将推出新的规定以取代川普政府制定的“公共负担”规定。该规定禁止那些会给美国造成“公共负担”的申请者移民前往美国。
新规的最终目的是定义何为“公共负担”,并给予指导性的政策手册来指示移民官员如何判定一名绿卡申请者是否会造成公共负担。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共负担”?特朗普时代的“公共负担”有什么结果?过渡到拜登政府的“公共负担”,目前申请绿卡还需要证明自己不够成“公共负担”吗?
特朗普并非“公共负担”规则首创者
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规则,2019年由时任总统特朗普政府提出,可以算作是是特朗普任内针对移民方面的一项非常著名的政策。
之所以说著名,并不是指这项“公共负担”规则由特朗普政府首创,而是在特朗普政府执政期间奉行的一系列针对合法移民收紧措施、非法移民打压举措以及多项旅行禁令和签证禁令前提下,这项一经提出并被落实的规则立即成为特朗普时代最具争议性的移民政策之一,一经提出就被经历了大规模反对、州政府起诉、上诉打官司、被最高院驳回并暂停其生效等等历程。
什么是“公共负担”?
公共负担概念最初由国会于1882年制定,目的是允许美国政府拒绝向“可能随时成为公共负担”的任何人签发美国签证——但没有定义“公共负担”的含义。
在前特朗普政府执政期间,“公共负担规则”被广义地解释为通过重新定义什么使他们依赖政府福利——或“可能”在未来依赖政府福利,从而减少有资格获得绿卡和其他签证的人数。
自1999年以来,给予移民官员所采用的“公共负担”规则指导原则是,公共负担是“主要依赖政府维持生计”的人,如(a)使用公共现金援助维持收入或(b)由政府出资的长期护理机构。
具体来说,包括:
·补充保障收入 (SSI)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俗称“福利”
·州和地方现金援助,有时称为“一般援助”
·医疗补助或其他支持长期机构护理的计划,例如在疗养院或心理健康机构。
根据这项政策,很少有移民因公共负担而被拒绝绿卡,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国会已经禁止大多数移民使用福利,因此不可能事先使用这些福利。 其次,国会要求大多数绿卡申请人有一个经济担保人——通常是美国公民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他们可以证明有足够的收入来防止未来对政府福利的依赖。该收入门槛在法规中被定义为联邦贫困指导线(Federal Poverty Guidelines)的125%,就目前而言,对于大多数无子女的家庭数值设定为21,137美元。
这就是为什么在过去的20年里,绝大多数的签证申请人都能够通过提交财务担保人的支持证明以及达到法定收入门槛的证据来避免“公共负担”的障碍。
特朗普版“公共负担”影响了哪些人?
国土安全部于2018年9月22日宣布了新的“公共负担”规定,并于2019年8月14日公布了最终规则的执行版本。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为该规则持续生效期。
这一份2019版本的“公共负担”规则,就是特朗普政府所提出的相对来说最为严苛的一个版本。在提出之初,就遭到了美国21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提出的反对诉讼,理由是认为这份新的“公共负担”最终规则涉嫌歧视发展中国家的低收入人群。
在特朗普版本的“公共负担”规则中,基于当时的移民以及签证收紧政策,很大程度地扩展了原本美国国会最初对于“公共负担”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也大大提高了低收入合法移民群体申请绿卡及签证的门槛。同时,这项“公共负担”规则几乎影响到移民在美国定居的方方面面,如医疗、食物、住房等等多项社会福利,以及申请人受教育程度和英语水平的披露等等。
在特朗普之前,对“公共负担”的考察主要集中在所有非移民类别签证在申请时,都需证明“在美国逗留期间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不会成为美国社会的公共负担”,适用的考察对象包括了B-1/B-2也就是常说的美国旅游/商务访问签证、E类签证、F-1(学生签证)、H-1B、H-4、L-1、L-2、O-1、O-3以及TN签证等等。
此外,当EB-1、EB-2和EB-3这样的职业移民绿卡申请在进入到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时,也需要提交类似的证明。
特朗普的2019版“公共负担”规则实施之后,除了造成所有在美国申请身份延期和身份转换的非移民类签证面临考察,也特意指明,一些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绿卡持有人也将可能会面临“公共负担”考察。
特朗普的2019版“公共负担”规则结局如何?
按照此前美国移民部门的初步估算,新规定每年将直接影响约120万申请人,其中包括已经在美国的50万左右移民群体,其中来自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申请人受影响最严重。
2020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4的投票结果支持了特朗普政府计划施行的“公共负担新规”,冻结了此前纽约州、佛蒙特州、康乃狄格州等多位联邦法官“暂停实行新规”的禁令。
不久后新冠病毒疫情就开始在美国传播,于是纽约和其他几个州就再次尝试要求最高法院考虑终止执行该条规定。最终最高院发回地区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去年7月底,纽约联邦法官裁定暂停执行特朗普政府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执行其极具争议性的“公共负担规定”。
今年3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撤回川普政府在上级法院针对公共负担提出的上诉决定,这意味着去年11月3日由下级法院做出的禁止执行公共负担规定的判决已成为最终裁决,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都会恢复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执行的公共负担政策指引。
拜登版本“公共负担”规则将确定哪些内容?
国土安全部给出的官方说法是,这次对公众开放意见征询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提案公平、符合法律并以相关数据和证据为依据;公众意见还将帮助国土安全部确保拟议的法规不会对寻求进入美国或调整美国身份的外国移民申请人施加不当负担。
在DHS完成规则制定过程并实施新规定之前,移民局将会继续沿用之前的1999年公共负担规定的指南。移民局不会将个人收到的医疗补助、公共住房、补充营养援助计划福利、新冠疫苗接种或医疗视为公共负担。
国土安全部已经发布了一项拟定新规的预先通知(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 making),开始向公众和利益相关组织,包括专门管理公共福利计划的州、地方机构以及非盈利性组织收集数据、信息和评论。
接下来要通过这样的环节确定,如何定义“公共负担”一词、DHS和移民局应该考虑哪些公共福利将比划为公共负担。
新任移民局局长Ur M. Jaddou在宣布这次公众意见采集计划时,首先肯定了移民的重要性,这届政府认为在这次新冠疫情中大量移民都在抗疫第一线工作、或从事具有风险的服务行业,而他们是有权利获得必要的政府服务,确保他们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和健康。
如前所述,《美国移民法》(INA)并 没有定义“公共负担”一词,但规定领事和移民官员必须至少考虑非公民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资源和财务状况;在做出公共负担不可受理决定时的教育和技能等因素。
作为此规则制定的一部分,国土安全部希望将公共负担的定义编纂为:(1)符合法律;(2)容易理解;(3)以公平、一致和可预测的方式直接应用;(4)体现对国家相关政策的考虑;(5) 不会对在美国寻求入境或调整身份的非公民施加过分的障碍。
在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2:00,移民局还将举办一场面向所有公众的线上听证会,就一系列关于“公共负担”的疑问进行线上听证。
同时在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10月5日下午2:00,将举办一场仅限州、领地、地方和部落福利授予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参与的“公共负担”规则线上听证会。
注册聆听会议
要注册并接收有关如何参加线上公共聆听会议的信息,请访问移民局的网站:https://www.uscis.gov/outreach/upcoming-national-engagements。
接下来申请绿卡还需要证明自己非“公共负担”吗?
根据移民局官方关于“公共负担”规则页面的最新通知,目前在申请美国绿卡时已经不需要提供部分信息用作审查,例如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时的财务自给声明表格I-944(Form I-944, Declaration of Self-Sufficiency),及相关联的一切证明文件。
而对于在美国境外申请人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时的公共负担问卷表格DS-5540(Form DS-5540, Public Charge Questionnaire)及相关联的证明文件无须再提交。
目前基于亲属类的移民仍需参考经济担保声明表格I-864(Form I-864,Affidavit of Support)提交表格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但移民部承诺,将在后续对于I-864进行酌情考虑,剔除造成障碍的部分信息采集。
拜登政府自今年1月执政以来,打破了上届民主党政府,也就是奥巴马政府将移民政策相关事宜列为滞后的席位,而是频繁的推出一系列移民政策以及移民改革立法的草案文本。
虽然目前拜登政府雄心勃勃的移民政策改革在国会立法程序基本上进展缓慢,但从具体执行和移民政策指南方面可见的是持续推出有利好的更新。
加之,近日有美国媒体频繁的报道当地的一些大企业以及劳动力紧缺的地区更加需要移民的前来。
接下来,拜登政府还将从哪些方向推出吸引移民的政策,还需要给美国人一点时间。
参考资料:
https://www.uscis.gov/news/news-releases/dhs-seeks-public-comment-on-public-charge-rulemaking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8/23/2021-17837/public-charge-ground-of-inadmissibility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9/08/14/2019-17142/inadmissibility-on-public-charge-grounds
https://nonprofitquarterly.org/public-charge-rule-change-undermines-public-health/
https://www.uscis.gov/archive/public-charge-fact-sheet
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public-charge
https://www.dhs.gov/news/2021/03/09/dhs-statement-litigation-related-public-charge-ground-inadmissibility
https://www.dhs.gov/news/2021/03/11/2019-public-charge-rule-vacated-and-removed-dhs-withdraws-proposed-rule-regarding
https://www.dhs.gov/news/2018/09/22/dhs-announces-new-proposed-immigration-rule-enforce-long-standing-law-promotes-self
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public-charge/public-charge-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