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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之后,澳大利亚也开始“反击” 谷歌公司

据ABC电视台10月21日报道,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主席罗德·西姆斯日前表示,他一直在与美国监管机构就科技巨头谷歌的垄断行为进行了“大量的讨论”,他对美国司法部指控谷歌垄断互联网搜索领域的行为表示支持。


在堪培拉举办的澳大利亚新闻记者俱乐部活动中,西姆斯在演讲中表示:“指控谷歌事件是过去10年、2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的反垄断案件之一,我很高兴美国司法部敢于接手此事,我们也将会对此事件密切关注。”

面对美国司法部对自己的指控,谷歌公司用“该诉讼具有严重的缺陷”进行了快速反击。负责谷歌全球法律事务的首席法律官肯特·沃克在自己的社交软件中回应:“人们使用谷歌,是完全出于自己的自由选择,而不是迫不得已,更不是因为找不到谷歌的替代品。我们与司法部的这场诉讼完全帮助不了任何消费者,相反,还会人为导致低质量搜索引擎的支持率增高、手机的价格提高,并使得人们更难获得他们想要的搜索服务。”


但西姆斯坚决不认同这家科技巨头的说法。他指出,谷歌每年都会向苹果公司支付一笔巨额资金,以保证自己能成为苹果手机和电脑的默认搜索引擎。“如果正如谷歌所说,搜索引擎的大面积覆盖是因为自己太受欢迎,那为什么他们还要每年向苹果公司支付90亿美元(约599亿人民币)?”

西姆斯并没有表示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将效仿美国司法部,在澳大利亚对谷歌提起类似诉讼,但他也同时强调自己的组织曾在过去一年中对谷歌提出了两起诉讼。2019年10月,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就因谷歌在收集个人位置数据中误导用户而对谷歌进行了起诉;今年7月,谷歌再次因为追踪个人信息误导用户而遭到该组织起诉。


据悉,谷歌并不是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集中火力“围攻”的唯一科技巨头。往往科技公司需要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到他们的私人信息是如何被使用的,也需要获得用户适当的同意权限,所以这些科技公司更容易因违反用户的隐私权而面临重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