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9月24日的报道,在新的破产法改革之下,成千上万濒临破产的小企业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
澳大利亚财务部长乔希•弗莱登伯格(Josh Frydenberg)于周四公布这些改革变化,其生效范围将涵盖今日面临破产的约四分之三澳洲企业。
本次改革,澳洲政府将借鉴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负债少于100万美元的公司实行新的债务重组程序。
2、从一刀切的“债权人占有”模式转变为更灵活的“债务人占有”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小企业重组现有债务,同时保留对其业务的控制权。
3、小企业重组从业者需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重组计划,债权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对该计划进行投票。
此次改革简化了小企业的清算途径,不仅如此,破产部门的繁文缛节也得到了重大减少。
本月早些时候,美国政府延长了暂时资不抵债和破产保护的期限,以支持受新冠疫情危机影响的小企业。
由于临时救助将于12月底到期,预计将有更多公司接受外部管理。
美国储备银行行长菲利普·洛(Philip Lowe)对8月份的企业倒闭潮发出了警告。
“破产!破产!一定会有企业破产的,有些企业无法复苏。这是10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的严酷现实,”他对议会经济委员会表示。
澳洲的这项长期的改革计划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取决于议会通过的立法。
弗莱登伯格表示:”这是澳大利亚破产法近30年来最重大的改革,将有助于让更多企业继续经营,让澳大利亚人保住工作。”
他表示,作为经济复苏计划的一部分,政府还将提供总计3,140亿美元的支持,以减轻对家庭和企业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