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周四(当地时间11月24日)敦促中国释放被关押在新疆地区拘留设施中的人,并建议中国向受害者提供“补救和赔偿”。
(加美编译,不代表支持文中观点或者确认其中事实。)
委员会的声明增加了对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的施压,要求中国实施改革。此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8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中国对待维吾尔人和其他穆斯林的方式可能构成反人类罪。
人权组织指责中国政府虐待维吾尔人,包括在拘留营中大规模使用强迫劳动。维吾尔族是一个主要由穆斯林构成的少数民族,在新疆约有1000万维吾尔人。中国否认存在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
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发言人刘玉印表示,中国坚决反对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通过的所谓涉疆决定,称其“基于美西方及反华分裂势力编造的虚假信息,抹黑诬蔑中国人权状况”。
由18名成员组成的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定期监测各国遵守1965年关于种族歧视的国际公约的情况,中国和其他约180个国家是这一公约的缔约国。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表示:“2022年,由于新疆的人权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委员会决定,根据早期预警和紧急程序准备并通过一项决定。”
这份文件还呼吁中国“全面审查关于新疆的国家安全、反恐和少数群体权利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其充分履行作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缔约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