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报道,英国总检察长说,学校没有法律义务顺应学生的性别偏好。
苏拉·布拉弗曼在为《每日电讯报》撰写的一篇文章中说,学校应该只在“独立执业医生的建议”下,确认与出生性别不同的孩子的性别偏好。
当地时间8月10日,她将向智库“政策交流”发表演讲,主题是平等与权利。
她在文章中写道:“许多学校和教师错误地认为,他们有绝对的法律义务根据孩子的偏好对待那些性别存疑的孩子。”
“我想澄清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以拒绝使用孩子选择的偏好异性代词。”
布拉弗曼表示,学校拒绝生理上为男孩的孩子穿女生制服或参加女生的同性运动也是合法的,而同性学校有权不接收生理上为异性的跨性别儿童。
同时,布拉弗曼告诫教师和学校,如果学生在父母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社会转型”为异性,他们可能会“违反照顾孩子的义务”。
她补充说,男女混合学校有法律能力禁止在生理上和法律上为男孩的跨性别学生使用女生厕所。
布拉弗曼说:“在学校提供同性厕所也是一项独立的义务,违反这一义务将是非法的。”
“对于性别存疑的孩子,我们应该始终抱有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们的同情心不应该让我们忽视,错误的性别认同可能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当我们把每个人分成不同的群体,然后对可能挑战这些群体身份的观点保持沉默时,真正的多样性和平等就面临风险。这不是民主,也不是法律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