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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对纽约州总检察长的商业调查提起联邦诉讼,遭美国法官驳回

据CNBC报道,周五(当地时间5月27日),一名美国法官驳回了前总统特朗普提出的一项联邦诉讼,这起诉讼试图阻止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对特朗普商业业务进行民事调查。

The White House,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在美国地区法官萨内斯作出上述裁决的前一天,纽约一家州上诉法院裁定,特朗普和他的两个成年子女必须在詹乐霞对特朗普集团的民事调查中出庭作证。

周五,詹乐霞在推文中称,这项对她有利的最新裁决是一个重大胜利,“琐碎的诉讼不会阻止我们完成我们合法的、正当的调查”。

特朗普和他的公司特朗普集团,于2021年12月在纽约北区的联邦法院起诉詹乐霞。诉讼称,州总检察长对公司非法操纵各种房地产资产的估值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指控进行调查,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特朗普和他的公司声称,詹乐霞在竞选时和当选后对他的贬低言论表明,她在用她的调查报复特朗普,而她的调查是恶意的,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萨内斯在周五驳回此案的裁决中写道:“原告本可以在曼哈顿的州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他们在联邦诉讼中寻求的救济。”

双方已经在曼哈顿最高法院,就詹乐霞调查中的许多相关问题进行了诉讼。

詹乐霞在一份准备好的声明中说:“法院一次又一次地表明,特朗普毫无根据的法律挑战不能阻止我们对他和特朗普集团的财务交易的合法调查。在这个国家,没有人可以挑选法律如何去适用于他们,特朗普也不例外。正如我们一直所说的那样,我们将毫不畏惧地继续这项调查。”

特朗普的律师阿琳娜·哈巴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说:“毫无疑问,我们将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如果詹乐霞的恶劣行为和骚扰调查不符合扬格弃权原则(Younger abstention doctrine)的恶意例外,那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情况会符合。”

哈巴提到的“扬格弃权原则”,是萨内斯作出裁决的一个要素。这条原则指的是除非受联邦保护的权利很可能遭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且形势急迫的情况下,否则联邦法院不能禁止待决的州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