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裁定,被控谋杀和性侵犯等暴力犯罪的被告,可以使用自我导致的极度中毒(extreme intoxication)作为辩护理由,这推翻了一项由妇女维权组织支持的联邦法律。
最高法院表示,加拿大议会1995年通过的一项禁止这一辩护理由的法律是违宪的,违反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最高法院法官尼古拉斯·卡西尔在谈到这项法律时表示:“它对基本正义原则的影响,与其首要的公共利益不相称。因此,它应该被宣布为违宪,没有任何效力或作用”。
争论的焦点是在刑事法庭上被指控犯有暴力罪行的被告,是否可以用极度酒精中毒作为辩护理由,这被称为“非精神障碍性自动症”(自动症是指一个人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做出动作的现象。)
如果这样做,被告可以声称,他们的行为是由于吸毒或酗酒导致的,而非自愿行为,因此他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表示,加拿大法律规定,非自动症性中毒不能作为暴力犯罪的辩护理由。各个法院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而妇女权益倡导组织则表示,由于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格外严重,因此需要这项法律来保护她们。
根据加拿大政府的数据,在亲密伴侣暴力的受害者中,每5名中就有4名是女性,2019年女性遭受性侵犯的可能性是男性的5倍。
这个问题在去年秋天提交给最高法院,当时法官们听取了有关该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争论,因为它涉及三个不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周五的裁决中说,可以对其中一个案件进行判决,同时恢复对另一个案件的无罪释放判决。
这起案件的被告是大卫·沙利文,他于2013年12月1日服用了一种已知会导致精神病的处方药,试图自杀。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他刺伤了他的母亲,他以为她是外星人。沙利文被判犯有严重伤害罪和持械伤害罪,法官说他不能用极度中毒来辩护。
然而,上诉法院发现极度中毒法违反宪法,并宣判沙利文无罪。检察官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在周五的判决中维持了他无罪的判决。
卡西尔写道,议会还有其他途径来实现其解决极度中毒暴力的目标。
1994年,一名嫌疑人被指控在醉酒状态下对坐在轮椅上的一名女性进行性侵犯,最高法院做出了支持其极度中毒辩护的判决。
作为对最高法院裁决的回应,加拿大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被告在暴力犯罪案件中使用极度中毒作为辩护。该法律于1995年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