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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街景集体诉讼案1300万美元和解协议获上诉法院支持

据路透社12月28日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周一维持了谷歌就一项长期集体诉讼达成的和解协议,诉讼中指控谷歌利用其街景项目非法收集约6000万人的Wi-Fi数据。

Photo by Kai Wenzel on Unsplash

由于赔偿并未到达集体诉讼成员的手中,谷歌与互联网隐私保护团体达成的1300万美元和解协议被质疑不公平。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周一驳回了对和解协议的上诉。

谷歌此前已经承认,其拍摄城市街道全景图像的街景车在无意中收集了个人隐私数据,包括从Wi-Fi网络中获取的电子邮件、密码和文件。部分原告因此在2010年对谷歌提出集体诉讼。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13年驳回了谷歌免除索赔的诉求。

2018年,谷歌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与近6000万人达成集体和解,同意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数字民主中心等九个互联网隐私保护团体支付1300万美元。

两名集体诉讼成员和几个州的总检察长去年对这份和解方案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些资金应该分配给集体诉讼的成员。旧金山地区法官查尔斯·布雷耶去年批准了和解方案,但反对者大卫·洛瑞对此提出上诉。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布里奇特·巴德在周一的裁决中写道,直接找到并向所有集体诉讼成员支付赔偿金不具有可行性。

她写道,将资金分配给隐私保护团体,加上谷歌承诺在数据保护方面采取行动,这一方案相对合理。

巴德还另外撰写了一份并存意见书(concurring opinion),认可旧金山地区法院的裁决。但她写道,其中一个“论点很有说服力,即集体诉讼成员并未从诉讼和解中得到任何损害赔偿”,而是把钱分给了“他们可能从未听说过或甚至反对的社会团体”。

洛瑞的律师、汉密尔顿-林肯法律研究所(Hamilton Lincoln Law Institute)集体诉讼公平中心的亚当·舒尔曼说,他们正在“考虑下一步的举措,特别是巴德法官的并存意见书。”

集体诉讼代理人Cohen Milstein Sellers & Toll律师事务所的丹尼尔·斯莫尔称法院的多数意见“细致而令人信服”。

(今日汇率参考:1美元=6.37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