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繁体
繁体

最高法院将开审密西西比堕胎禁令:否决这条底线,美国将分崩离析

Eugene Robinson在华盛顿邮报发表评论,在美国最高法院将于周三审理密西西比州堕胎法案之际,他认为1973年奠定了女性堕胎权合法地位的著名判例罗诉韦德案并不是引发美国分裂的根本原因,而是人们针对堕胎这一行为的不同观点。而恰恰是罗诉韦德案给了所有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一旦周三最高法院推翻该判例,那才是矛盾双方冲突失控的真正开始。

Lorie Shaull from St Paul, United States, CC BY-SA 2.0 , via Wikimedia Commons

注:罗诉韦德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73年对于妇女堕胎权以及隐私权的重要案例,承认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其影响被美国人视作等同于第二次内战。

罗诉韦德案是将这个分裂的国家团结在一起的重要纽带,如果最高法院的反堕胎多数派把它撕毁,将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但是,这正是目前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所要做的事情,其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人数之比为6比3。周三关于密西西比州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法律的口头辩论,将不是关于“文本主义”或“原始主义”法律原则,它们是关于宪法是否保护妇女对自己身体的自由,这是1973年1月22日罗伊案件裁决时承认的自由。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因为那天也是林登·约翰逊总统去世的日子。我是密歇根大学的学生报《密歇根日报》的编辑之一,我们为哪个新闻应该成为我们当天的头条新闻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一直到晚上我们还在讨论:应该是全国性的堕胎合法?还是造成数以万计的美国年轻人死在越南战争中的总统去世?

大多数女编辑都看到了罗诉韦德案的历史重要性,并意识到它将对妇女生活产生的影响。大多数男编辑(我承认,包括我自己)的视线离不开越南问题,并极力推荐约翰逊总统作为头条,最终我们赢了,某种程度上。报纸最终将约翰逊的新闻横在了头版上方,将罗诉韦德案的结果放在下方,并有一个粗体的双行标题,出于从历史方面的考虑,我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1973年1月22日,《密西根日报》封面,图源:《密西根日报》档案

我大错特错了。约翰逊的确是个重要的人物,但他早已卸任,总会有过世的一天,而罗诉韦德案就像平地一声炸雷,国家在法律上将妇女作为完全平等的公民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这个决定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但也许不会再有多少天了。

有一些人声称,罗诉韦德案是分裂性的,这个裁决通过承认各州不能不适当地侵犯宪法规定的堕胎权,为多年的激烈冲突创造了条件。但我认为这种分析是错误的。真正有分歧的是堕胎本身,在这个问题上,对许多美国人来说,根本没有中间立场。

有些人认为,所有的堕胎都是谋杀,每一次怀孕都应该达到足月。

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但是对于那些人来说,怎么可能有妥协呢?堕胎是在第一个、第二个还是第三个月进行,或者在胎儿在子宫外可以存活的时间点之前或之后进行,有什么区别呢?那服用避孕药和在15周后进行流产手术有什么区别?如果两者都是“谋杀”,为什么一个可以接受,一个不能接受?

像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我不认为所有的堕胎都是谋杀。

我是否认为堕胎应该在胎儿的子宫外生存能力为限,或者我认为应该如何考虑孕妇的健康和福祉,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观点,无论它有什么细微差别,都不可能被那些采取绝对反对堕胎的人接受。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罗诉韦德案是统一的,而不是分裂的:它做出了一个关于“是”与“非”的决定。它设定了一个我们中一些人不能接受的基线,但我们中大多数人都赞成或可以接受。它说,是的,宪法无论是在文字还是从衍生意义来说,都保护妇女终止妊娠的基本权利。

像我们所有受宪法保护的自由一样,选择的权利可以被限制,但不能被剥夺。这就是近五十年来的现状,因为有罗诉韦德案作为底线,国家不至于偏离,但是,如果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如果法院像其最保守的法官所主张的那样,裁定生育选择权不被保护,那么关于堕胎的政治冷战将立即爆发出熊熊烈火。

Photo by Manny Becerra on Unsplash 

如果德克萨斯州等州通过法律,有效地消除所有的堕胎权,那些有能力的人将前往其他州终止妊娠。许多穷人将冒着健康风险寻求非法堕胎,一些医生很可能会冒着被监禁的危险,支持堕胎的联邦立法将面临巨大压力,而堕胎将成为每个国会选区的热点问题。

好像我们的政治还需要更多的热情。

罗诉韦德案永远不会让所有人满意,但它对这个国家有益。我真的很担心最高法院会愚蠢到将其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