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周一(当地时间10月18日)在关于合格豁免权的两项独立裁决中站在了警察一边,自乔治·弗洛伊德被谋杀以来,这种保护警察免受诉讼的法律原则一直是美国各地国会和州立法机构的争论中心。
法律专家说,这些裁决表明,最高法院并没有放弃它在20世纪60年代创立的、为被指控侵犯公民权利的官员提供广泛保护的理论。
纽约大学法学院警务项目的创始主任巴里·弗里德曼说:“这代表了最高法院对合格豁免权的加倍重视。”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合格豁免权专家和研究员乔安娜·施瓦茨说:“这两项决定表示最高法院对参与警察监管不感兴趣。”
几十个州都试图终止合格豁免权。警察和工会帮助击败了几乎所有的法案。
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决定,没有下令进行全面的简报和辩论,这表明两者意见不一致。没有人提出异议。
对于倡导终止合格豁免权的人来说,未签署的裁决发出了另一个强烈的信息。改变合格豁免权的最可能途径是通过立法,而不是法院。
非盈利组织Institute for Justice的律师安雅·比德威尔说:“对于州政府来说,向对警察提出索赔的个人开放法院大门是绝对重要的。”该组织曾呼吁取消州法案中的有合格豁免权的条款。
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政治努力在很大程度上没有结果,因为国会的两党会谈因减少对警察的合格豁免权保护而破裂,数十项州一级的法案在警察工会的巨大压力下夭折。
最高法院周一的决定表明,法院坚持自己对该原则的严格解释。要想起诉,原告必须证明官员侵犯了先前判例法“明确确立”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找到另一件情况几乎相同的案例。
提倡者认为,该原则要求事先做出裁决,但却剥夺了原告为下一个受害者树立先例的机会。反对者说,周一的法院裁决支持并加强了这个难题。
在新的裁决中,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拒绝给予俄克拉荷马州警官合格豁免权的决定,该警官开枪打死了一名用锤子威胁他们的男子。法院还推翻了另一个下级法院的决定,拒绝给予加利福尼亚州一名被指控在给嫌疑人戴手铐时过度使用武力的警官合格豁免权的决定。
比德威尔说,判决并不令人惊讶。在这两起案件中,警察不得不对他们将使用的武力类型做出快速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给予警察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比德威尔表示:“最高法院多年来一直强调,当涉及到瞬间决策时,它将服从于执法部门。”
警方赞扬了这些决定。周一,美国警察同业会主席帕特里克·尤斯说,这些决定“与我们坚定的信念和最高法院之前的决定一致”。
全国治安官协会的一名官员格雷格·钱巴尼反驳了对这些裁决的批评,称这些裁决并没有为官员提供“任何类型的全面豁免”。
同时,主张改变合格豁免权的人士指出,州立法机构是一个迫在眉睫的战场。
据《华盛顿邮报》最近的一项分析显示,自弗洛伊德死后,已有七个州颁布了合格豁免法案。科罗拉多州是唯一一个完全禁止官员合格豁免权的法律辩护的州,四个州通过了限制在最恶劣的情况下使用合格豁免权的法案,爱荷华州和阿肯色州加强了官员的资格豁免权。
四个州的法案仍在等待中。在执法组织的游说压力下,其他几项法案已经夭折。
由于许多州的立法机构准备在1月份复会,法律专家说,立法者可以寻求新的途径来结束或限制合格豁免权,包括为制定全州范围内警察的武力使用政策。大多数警察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自己制定政策,这使得法院需要评估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弗里德曼说:“如果各州的规则更明确,那么合格豁免权的适用就会减少。我不相信最高法院会得出结论,即使官员违反了明确规定的州法规,他们也应免于承担责任。现在仍需要使得规则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