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堕胎权利倡导者和堕胎诊所周二(当地时间7月13日)在德克萨斯州提起联邦诉讼,寻求阻止一项新的州法律,该法律授权个人可起诉任何协助孕妇堕胎者,包括那些提供经济援助,或开车送孕妇去诊所的人。
美国已经有十几个州通过了禁止怀孕六周后堕胎的法律。但是,将于9月生效的德克萨斯州的法律更进一步,鼓励公民帮助执行该禁令。如果他们起诉成功,他们将获得至少一万美元的奖励。根据生殖权利中心、计划生育联合会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其他几个团体在奥斯汀提起的诉讼,即使是为考虑堕胎的孕妇提供咨询的宗教领袖也要承担责任。
这项被称为《德克萨斯心跳法案》的新法律得到了该州共和党州长的力挺,而支持者称该法案的通过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胜利。
但是,堕胎者说,该法律是违宪的,将使他们遭受无休止的诉讼,关闭诊所并减少服务。他们说,这将通过破坏孕妇的支持网络来孤立堕胎者。
生殖权利中心主席南希·诺瑟普(Nancy Northup)在一份声明中说:“该州对任何在怀孕六周后给堕胎者经济资助的个人或实体予以悬赏捉拿,而这时候大多数人还不知道自己怀孕。更糟糕的是,该法律将恐吓(孕妇的)亲人,使他们不敢提供支持,因为害怕被起诉。”
虽然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堕胎者自己不能被起诉,但控制欲强的父母、不赞成堕胎的邻居或虐待孕妇的配偶可以在法庭上针对孕妇的医生提起诉讼,试图阻止堕胎。
在该州经营四家诊所的Whole Woman’s Health的临床服务主任马文·萨德勒(Marva Sadler),在工作中遇到反堕胎的抗议者已经超过12年了,她预计她和她的同事会成为诉讼的目标。
萨德勒说:“对我来说,想象一下我们每天上班都要遇到的人,他们对我们大喊大叫……现在他们有权力和能力随意起诉我,这真的非常非常可怕。这不仅是对堕胎渠道的攻击,而且绝对是一种个人威胁。”
据倡导者称,在德克萨斯州,超过85%选择堕胎的妇女至少在怀孕6周后才会终止妊娠,因此该法律将阻止该州几乎所有的堕胎,萨德勒说,她的诊所业务也将减少。
最近,包括爱达荷和俄克拉荷马州在内的其他州也通过了类似的措施,禁止在医生检测到胎儿心跳后或怀孕六周左右进行堕胎。但联邦法官已经阻止了这些法律生效。
反对者认为,德克萨斯州的法律更难被阻止,因为它是由私人诉讼执行的,而不是由州政府官员执行的,后者通常是联邦诉讼中的被告。
这些人正在使用一种新的法律方法,把目标对准德克萨斯州的每个州初审法院法官和县法院书记员,以及总检察长和州医学委员会。
他们要求联邦法官阻止该州的任何审判法庭法官执行该法律,并阻止法庭书记员接受诉讼。
鼓励人们采取行动,并主动推荐律师的东德克萨斯州生命权组织的负责人也被列为被告。
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伯特(Greg Abbott)在5月签署了这项立法,并庆祝了他所谓的德克萨斯人的胜利。
他在一个闭门仪式上说:“我们的创造者赋予我们生命权,但每年有数百万儿童因堕胎而失去生命。在德克萨斯州,我们努力拯救这些生命。这正是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在本次会议上所做的事情。”
反对堕胎者通过了新的州法律,并将目光投向更为保守的最高法院,他们希望该机构重新审查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对选择堕胎权利的保障。
今年5月,大法官们宣布,他们将审查密西西比州的一项限制性法律,该法律将禁止几乎所有怀孕15周后的孕妇堕胎。在受理此案时,最高法院表示,它将审查“所有在胚胎或胎儿发育到可在子宫外独立生存前,禁止选择性堕胎的规定是否违宪”。
在德克萨斯州的法案于今年春天通过之前,包括前法官和法学教授在内的300多名德克萨斯州律师曾写信给州议员,提出对该法案违宪的担忧。
他们敦促立法者不要“将司法系统武器化”,不要将这些诉讼从“保护德州人免受滥用诉讼的常规防护中剔除,并在我们的州法院为所有诉讼当事人提供一个公平、高效的程序”。
该法案的反对者还表示,它将大比例地影响黑人和拉丁裔社区,以及已经在医疗保健方面遇到障碍的低收入妇女。该诉讼称,在全国范围内,四分之三的堕胎者生活贫困或收入较低,难以支付堕胎、前往诊所的交通费用或儿童护理费用。德州汇编的数据显示,在过去5年里,将近三分之二的堕胎手术涉及黑人和西班牙裔妇女。
生殖权利中心高级律师马克·赫伦(Marc Hearron)表示,如果这项措施在9月前不被阻止,潜在的诉讼将迫使医生和健康诊所花费时间和金钱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将医疗服务提供者置于风险之中。
赫伦说,该法律“允许任何有意识形态动机的政党在该州各地提起诉讼”,议员们的目的是“分散和阻止医疗提供者为他们的病人提供受宪法保护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