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消息,美国国会周三(当地时间6月23日)就微软是否被纳入众议院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全面反垄断法案发生了冲突,尽管这家软件巨头的估值已达2万亿美元(约合12万亿人民币)左右。
共和党人质疑,为什么立法对“涵盖平台运营商”(covered platform)的认定标准似乎刻意排除了微软。共和党人吉姆·乔丹和其他共和党议员表示,他们希望确保这家软件巨头不会享受特殊待遇。
华盛顿州众议员普拉米拉·贾亚帕尔最初表示,该系列六项法案中有四项规定关于大型科技公司的认定标准为6000亿美元(约合3.9万亿人民币),而微软的市值远超过这一标准,但另一项关于微软是否被视为重要交易伙伴的标准可能会让它脱身。
贾亚帕尔后来在听证会上说,她认为微软会因为其云平台而被认定为关键交易伙伴。
在几位议员质疑法案中的定义似乎是为排除微软而定制的之后,贾亚帕尔说:“关于微软被排除在外的假设是错误的。”
一家公司必须同时满足这四项以技术为重点的法案中的所有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大型科技公司,市值只是其中一项。
在听证会上,来自肯塔基州的共和党代表托马斯·马西向他在委员会的同事提出质问,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微软不属于该范围。
马西说:“我想弄清楚为什么最大的违法者之一,科技巨头,神秘地避开了这项全面法案的审查,这些法案试图从根本上重写我们的反垄断法。”
起草这些法案的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罗德岛州的民主党人大卫·西西林在听证会上否认有任何公司被排除在外。他说,有关法案参照了参议院以往的立法,所以要找到草案文本并不难。
西西林称,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将最终确定哪些公司将被纳入这些法案。西西林说:“这些法案中的每一项都广泛适用于符合涵盖平台运营商定义的公司。”他没有说微软是否会被列入其中。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面前的这些法案来自于去年对Facebook、苹果、亚马逊和谷歌涉嫌反竞争行为的调查。旗下有Windows、LinkedIn、Office和Teams等产品的微软并不是该调查的目标。
这六项法案可能会得到司法委员会的批准,但目前还不清楚在众议院是否会获得足够的支持。它们在参议院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甚至更加不确定,因为参议院的立法至少需要10名共和党人才能通过,这使得它们很难最终成为正式法律。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纽约州民主党人杰罗德·纳德勒提出了一项修正草案,将这四项法案中“在线平台”的定义缩小为“移动操作系统”,但被另一项删除“移动”一词的修正案推翻。
彭博新闻社检查了托马斯·马西在听证会上展示的法案草案,在该定义中根本没有提到操作系统。微软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说,该公司并没有要求进行修改。
在听证会早些时候的休息期间,当被问及微软是否会被纳入法案时,杰罗德·纳德勒说“我想是的”。
俄亥俄州的乔丹是司法委员会的头号共和党人,他本周早些时候对他所认为的两党众议院法案涉嫌给微软特殊待遇表示反对。他周一(6月21日)向微软总裁布拉德·史密斯发出一封措辞严厉的信,称“民主党人将微软排除在反垄断审查之外”,并要求明确回答该公司是否认为它将属于众议院的法案范围。
乔丹在周三的听证会上说:“这就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的情况。那些据称是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法案,是由大科技公司编写的。”
上周,史密斯在接受彭博电视采访时说:“上周在众议院提出的法案的某些方面绝对适用于微软和许多其他公司。”然而,这可能是指委员会面前的两项法案,这两项法案为支持反垄断执法者提供了适度的措施,而且并不侧重于科技行业。
史密斯接着说,他认为美国的反垄断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侧重于对微软非核心业务的审查。
其中一项法案是西西林提议将任何“使涵盖平台运营商自己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比其他商业用户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更有利”的做法列为非法。这可能会限制苹果在iPhone上展示自己的音乐和信息产品,包括Spotify和WhatsApp在内的竞争对手都需要通过手机为消费者提高服务。
贾亚帕尔的选区包括西雅图郊区,他提出的法案可能会强制大型科技公司剥离整个业务线。这对总部位于西雅图的亚马逊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