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纽约时报》报道,周四,《平价医疗法案》在最高法院经受住了第三次重大挑战。由七名法官组成的多数派裁定,原告没有遭受使他们有资格起诉的直接伤害。这使美国数百万人保住了他们的医疗保险。
然而,最高法院没有触及本案中更大的问题:作为前总统奥巴马2010年颁布的决定性法律,这项庞大的医保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是否可以在没有了一条重要规定的情况下继续成立。这条规定最初要求大多数美国人强制办理保险,否则将支付罚款(即交医保税)。
自2010年该法律颁布以来的几年里,共和党人一直在努力破坏它,前总统特朗普则对其进行无情地批评。他们曾于2012年和2015年两次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废除该法律的尝试没有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越来越受欢迎,并被编入医疗保健系统。
根据城市研究所最近的估计,推翻《平价医疗法案》将使美国未参保者的人数增加约2100万人,涨幅近70%。
损失最大的是低收入成年人,他们在该法律框架下才有资格获得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但是,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也会失去私人保险,包括法律允许留在父母医保计划中直到26岁的年轻人,以及那些收入水平刚刚有资格获得补贴,以帮助支付每月保费的家庭。
如果否决该法律,也会使过去或现在有健康问题的美国人失去保护,他们被称为“既有身体状况者”。这些保护措施禁止保险公司拒绝为他们提供保险,或向他们收取更多费用。
此次名为“加州诉德克萨斯州,第19-840号”的案件是由共和党人提出的。他们认为,在国会于2017年取消了对未能获得保险者的罚款/纳税后(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于当时将罚款减至0美元),要求美国人强制医保是违宪的。
该论点基于法院2012年的裁决,其中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与当时法院的四名自由派成员共同表示,强制医保是由国会的征税权赋予的。
这项诉讼在下级法院基本取得了成功。德克萨斯州的一名联邦法官裁定《平价医疗法案》无效,但他推迟了裁决的生效期,直到该案可以上诉。2019年,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同意该法律是违宪的,但拒绝对《平价医疗法案》的其余部分作出裁决,要求下级法院更详细地重新考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