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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平权行动政策再受质疑,美最高法院就此寻求拜登的意见

据路透社6月14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要求拜登政府就大法官是否应该听取对哈佛大学在本科生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的质疑发表意见。

(来源:pexels)

如果法院受理此案,将给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派一个结束平权行动政策的机会,这些政策用于增加美国校园里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的数量。

最高法院的这一举动表明,九名大法官中至少有一部分人有兴趣考虑一个由反平权行动活动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创立的“公平录取学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组织就下级法院裁决支持哈佛大学项目提出的上诉。该诉讼指控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美国申请人,违反了1964年里程碑式的联邦民权法。

在最高法院,保守派以6票对3票占多数。

几十年来,平权行动政策的使用经受住了最高法院的审查,包括在2016年的一项裁决中,涉及一名由布鲁姆支持的白人学生挑战德克萨斯大学的政策,尽管大法官们缩小了其适用范围。

去年11月,总部位于波士顿的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哈佛大学对种族的考虑不是“过于广泛的”,而是“有意义的”,因为它防止了本科生群体的种族多样性急剧下降。2019年,一名联邦法官在经过三周的审判后也做出了有利于这所常春藤盟校的裁决。

作为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学校之一,哈佛大学曾表示,如果其平权行动计划被取消,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的数量将减少近一半。哈佛大学的律师表示,哈佛大学“只以灵活和非机械的方式”考虑种族问题,在决定录取哪些学生时不会自动偏袒某些种族

布鲁姆所在的组织于2014年提起诉讼,指控哈佛大学违反了1964年的《民权法案》第6条,该法案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哈佛大学是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一所接受联邦资助的私立大学。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表示,其成员包括被哈佛拒绝的亚裔美国申请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这些亚裔美国人的身份一直被隐瞒。布鲁姆说,他们都在高中时获得了高分,参加了课外活动,哈佛的律师在诉讼期间询问了他们中的许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