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S报道,一名联邦法官周二(2月23日)裁定,加州可以执行其严格的网络中立性法律,这为加州禁止互联网供应商减慢或阻止不需付费的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访问扫清了道路。
前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在2018年签署了该法案,使加州成为第一个通过网络中立性法律的州。开放的互联网倡导者希望该法能刺激国会和其他州效仿。前总统特朗普的政府迅速起诉阻止该法,使该法数年无法生效,同时案件在法庭上被拖延。
拜登政府本月初放弃了这一诉讼。但在另一起诉讼中,电信行业要求联邦法官继续阻止该法律。周二,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约翰·门德斯(John A. Mendez)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允许加州开始执行该法律。
加利福尼亚州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是来自旧金山的民主党人,也是该法律的作者,他称这项裁决是“互联网开放访问、我们的民主和经济的巨大胜利”。
维纳说:“互联网是现代生活的核心。我们都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上网以及如何获取信息,我们不能允许大公司为我们做出这些决定。”
多个电信行业协会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他们将审查法官的决定,“然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他们敦促国会为国家制定网络中立性规则,而不是依靠各州自行制定法规。
蜂窝电信和互联网协会(Cellular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ternet Association)、ACA Connects、国家电缆和电信协会(National Cable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以及USTelecom的声明中写道:“逐州监管互联网的方法将使消费者感到困惑并阻碍创新。”
加州的法律是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2017年决定废除适用于全国的网络中立规则所推动的。电信行业竭力反对该法案,认为它将阻碍公司投资更快的网速。
但倡导者表示,如果没有这些规则,就会让互联网供应商很容易偏向自己的服务,让客户更难访问竞争对手的网站和应用。
该法律旨在禁止互联网供应商根据客户正在浏览的内容放慢客户的数据流。它还禁止供应商加快访问愿意为特殊待遇支付额外费用的网站。
加州司法部长Xavier Becerra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根据用户的服务支付能力来阻止、减慢或加快数据流的能力,降低了竞争市场的理念,也使我们日益数字化和互联世界核心的信息开放传输有所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