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纽约时报》报道,泰国议会投票决定,使在孕期前三个月堕胎合法化,但对怀孕后期实施堕胎的女性保留惩罚措施。堕胎权利倡导人士称,这是一场部分胜利。
当地时间周一(1月25日),参议院议员以166票赞成、7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修改了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任何堕胎的人最高可被判处3年监禁,而实施堕胎手术的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新版法律允许任何女性在怀孕12周内终止妊娠。
倡导者说,这项措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不够深入。在泰国,任何在12周后寻求堕胎的人,除非符合该国医疗委员会规定的条件,否则仍将面临潜在的罚款和最高6个月的监禁。
医学委员会表示,如果怀孕是由于性侵犯造成的,或对母亲的身体或精神健康构成威胁,可以在12周后由合格的专业人员终止妊娠。如果已知胎儿有畸形,也允许堕胎。
虽然在之前的限制下,泰国的很多妇女都找到了地下堕胎途径,但该国的少女怀孕率仍然很高。联合国人口基金(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分析的政府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4年间,泰国约有150万名婴儿是少女母亲生下的,2016年近14%的怀孕者为青少年女性。
泰国堕胎倡导组织Tamtang的活动家苏佩查·包提普(Supecha Baotip)说,她担心地下堕胎会继续下去。她说:“我不希望怀孕超过12周的妇女因担心自己不能接受手术,从而寻求不合法的手术途径。”
苏佩查女士说,她将密切关注卫生部是否会扩大早期堕胎服务,并向医生施压,要求他们遵守新规则。
她补充说:“任何医院都可以提供这种服务,但由于医生的态度,他们没有。”
去年2月,泰国宪法法院裁定该国之前关于堕胎的法律违宪,并给政府360天的时间来修改它。
当时提出了两个修订案,一个是内阁提出的,另一个是反对党前进党提出的。众议院后来否决了前进党的版本,该版本允许堕胎至24周。
泰国以佛教为主的文化中,有些元素导致了其保守型的社会。然而泰国在性别和性取向问题上也有相对进步的政策。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妇女权利部门的临时联席主任希瑟·巴尔(Heather Barr)本周写道,泰国的新堕胎法向前迈进了一步,但对晚期堕胎的限制仍会带来健康风险。她写道:“当政府限制堕胎时,妇女仍然可以堕胎,她们只是选择了更危险的方式。”
巴尔女士在周四(1月28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说,东南亚的堕胎法律仍然是拼凑起来的,从完全禁止到完全合法化。但她说,她在泰国和韩国都看到了进展,韩国一家法院两年前裁定一项反堕胎法违宪。
巴尔女士说:“我们希望,这些法院案件将有助于该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其他政府认识到,对选择权的限制违反国际人权法,通常也违反国内法,必须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