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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对涉嫌贩毒船只发动袭击并击杀幸存者,两党议员质疑国防部长和海军上将是否构成战争罪

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政府周一为9月2日在加勒比海对一艘船只发动袭击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与此同时,国会内关于针对幸存者发动后续导弹袭击是否构成犯罪的讨论日益升温。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此次袭击,是特朗普下令在海上针对疑似毒品走私人员进行打击中的第一次,他声称这些疑似贩毒人员应该被当作战争中的的战斗人员。这一行动在两党中都受到强烈批评,尤其是关于是否故意杀害最初的幸存者,以及时任国防部长赫格塞斯究竟下达了什么命令。

周一在新闻发布会上,白宫发言人卡罗琳·莱维特声明称,赫格塞斯已授权负责此次袭击的特种作战指挥官布拉德利海军上将“实施这些动能打击”。

她表示,布拉德利上将“完全在他职权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挥行动以确保摧毁船只并消除对美国的威胁”。

五位了解内情的美国官员透露,在9月2日袭击前,赫格塞斯曾下令对船只及其疑似毒品货物发动袭击,目的在于杀死船上人员并摧毁船只。

不过,他们一致指出,赫格塞斯的命令并未明确说明,如果第一枚导弹没有完全实现上述目标该如何应对,而且,命令也并非是对监视画面中显示至少两人在首轮打击中幸存的回应。

布拉德利下令发射第一枚导弹,随后又下令多次发射,杀死了幸存者并彻底摧毁受损的船只。

据这几位官员说,在整个过程中,赫格塞斯没有向布拉德利下达任何进一步命令。

这些细节披露之际,华盛顿邮报上周的报道引发了政治与法律风暴。报道指出,布拉德利的第二次打击,是为了完成赫格塞斯“杀死所有人”的命令。外界对此反应强烈,纷纷质疑赫格塞斯是否下令处决船难幸存者,进而违反战争法。

特朗普在周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赫格塞斯否认下令对幸存者进行第二次攻击。他说:“皮特表示他没有下令杀死那两个人。”

特朗普还试图与第二次打击撇清关系,说“我不会想要那样的行动,不会要第二次打击”,但他表示第一次打击“没问题”。

他为自己的政策辩护,支持军方对涉嫌毒品走私者使用致命武力。自9月2日以来,特朗普政府称已在加勒比海和东太平洋执行了21次类似打击,共造成83人死亡。

赫格塞斯称《华盛顿邮报》的报道“捏造”和“煽动性强”。他在社交媒体上写道:“正如我们一开始就说的,这些打击是精确有效的‘致命动能打击’。”

参议员、密西西比州共和党人、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罗杰·威克周一表示,他已与赫格塞斯及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丹·凯恩将军就此事进行了交谈,他所在的委员会将对此展开国会调查。

一位美国官员表示,赫格塞斯还与众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阿拉巴马州众议员迈克·罗杰斯进行了通话。

周一,两名支持这项海上打击行动的美国官员在采访中表示,在行动开始前的一场会议中,赫格塞斯向特种作战部队指挥官简要介绍了他的“执行令”,命令他们对船只使用致命武力。

这两名官员称,这份书面命令并未提及若有人在第一次袭击中幸存该如何处理。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会议员已要求查看这份“执行令”,但政府拒绝交出。

这两名官员还表示,在那场会议上,赫格塞斯并未作出超出书面指示的口头命令。《华盛顿邮报》的报道没有说明赫格塞斯是在何时做出“杀光所有人”的口头指令。

这两名官员质疑第二次袭击的目标,到底是那些幸存者还是疑似毒品货物和瘫痪的船只。理论上这些货物仍具威胁性,是合法军事目标,因为可能有与贩毒集团有关的其他船只前来回收。

其中一名官员透露,美军监听到其中一名幸存者向毒贩发出了无线电通信。如果情况属实,国会议员可能会在调查中要求调阅这些通信内容。

赫格塞斯或布拉德利是否下令袭击船难幸存者的问题之所以引起震动,是因为即使特朗普政府关于袭击合法的说辞可以接受,之后击毙幸存者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战争罪。

按照战争法,即使是涉嫌犯罪的人,只要不再构成直接威胁,军方也不得故意攻击平民。特朗普政府则辩称这些袭击是合法的,因为特朗普“已认定”美国正与贩毒集团处于正式武装冲突中,尽管国会并未宣布开战。

特朗普还“认定”这些船只上的船员是“战斗人员”。据了解一份仍属机密的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备忘录内容的人士透露,这份文件采纳了特朗普的判断,并认定疑似毒品货物属于合法军事目标,因为毒贩可能利用这些货物资助战争行动。

许多法律专家对这种分析表示反对。但即便处于武装冲突状态,杀害已丧失战斗能力的敌人也是战争罪。包括投降或失去自卫能力且不再构成威胁的敌军人员。

五角大楼《战争法手册》指出,“军人必须拒绝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比如“对船难者开火就是明显非法的命令”。

手册还写道,“不得在交战中持有不留活口的立场,也不得以此威胁敌人”,这意味着不允许拒绝给予投降或失去战斗能力的敌人以活命的机会。

曾担任美军战争法问题高级顾问的杰弗里·科恩表示,他认为整个袭击行动都是非法的,因为他不认可政府将这一情形视为武装冲突的立场。

但即便处于战争状态,他指出,如果赫格塞斯明确下令“解决掉”船难幸存者,而布拉德利执行了这一命令,那也无疑属于战争罪。

不过,他表示,如果布拉德利的命令只是要摧毁船只,即便当时仍有人附着在船体上,情况就更为复杂。

在真实的海战中,如果一艘敌舰受损但仍在行动或继续开火,那么即使有伤员或有人抓住船体,继续攻击也是合法的。但如果敌舰已停火并降下旗帜表示投降,那么继续开火就是非法的。

问题在于,那艘快艇并不是战舰,没有武器,也无法“降旗”。

“这是把并非战争的情境当战争来处理所导致的后果,”科恩说,快艇根本不具备释放信号表明‘投降’的能力,“因为它一开始就没有在作战。”

科恩目前在德克萨斯理工大学教授军事法。他表示,国会议员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进一步确认第二次打击所用的导弹是否配置为杀伤人员的类型,即产生大量弹片的反人员武器,还是用于摧毁大型物体的武器。

[yar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