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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对真主党的传呼机袭击是复杂的“诡雷”行动,但违反了国际法

圣母大学法学与国际和平研究教授,同时也是军事领域负责任人工智能全球委员会成员的玛丽·埃伦·奥康奈尔,在The Conversation的文章说,以色列使用寻呼机和对讲机进行针对黎巴嫩激进组织真主党成员的袭击,虽然从技术角度看十分巧妙,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合法却值得商榷。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行动是合理的,因为真主党一直用火箭攻击以色列,而这些设备可能由负责发射火箭的人使用。因此,如果这一行动确实由以色列发起,目标杀伤似乎是合理的,即使一些旁观者可能因此受伤或死亡,他们也可能与真主党有联系。

然而,按照国际法,这种评估并不正确。

根据国际法,将爆炸物藏在日常物品中,使其成为“诡雷”(booby trap),几乎在所有情况下,这种设计用来杀人的诡雷都是非法的。

被禁止的战争手段

我们必须确认,以色列打击真主党的动机可能源于真主党的攻击,而这些攻击本身在国际法下也是非法的。事实上,真主党作为一个受到伊朗支持的非国家武装团体,无权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更不用说针对以色列平民的导弹袭击。

根据国际法,非国家行为体只有在与主权国家的正规武装力量结盟,并参与武装冲突时,才拥有战斗的权利。

然而,真主党在黎巴嫩的情况并非如此,因此,真主党每次发射导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但这并不赋予以色列使用诡雷进行报复的权利。

根据国际红十字会的定义,诡雷是“看似无害的便携物体”,但实际上包含了爆炸物,这是一种被战争法所禁止的手段,即使在执法行动中也是被禁止的。

在和平时期,警察和其他执法机构仅在生命立即受到威胁时才被允许使用致命武力。精心拆解一个设备并重新加装爆炸物,随后在住宅或礼拜场所使用,无法被视为立即拯救生命的行动。

而现在,根据国际法,黎巴嫩并不处于战争状态。以色列目前仅在加沙地区参与武装冲突,而不是黎巴嫩。黎巴嫩和以色列边境的袭击,并不构成国际法所定义的战争敌对行动。

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断增加

即使以色列和黎巴嫩之间爆发敌对行动,以色列也无权使用诡雷。

在战斗中,敌方的武装分子可以成为合法的攻击目标,伏击和其他秘密行动也是被允许的,尽管在此过程中平可能会失去生命。

在战争中将平民使用的物品武器化是被严格禁止的。这种行为被认为是“用欺骗手段杀人”,即使用伪装进行杀戮,与1907年《海牙公约》附件中要求的公开携带武器的规定完全相反,而这一条约至今对所有参战方仍具法律约束力。

尽管这种行为在过去一百多年间一直是非法的,但诡雷的使用仍然存在。

比如在困扰北爱尔兰数十年的恐怖主义暴力事件中,反对英国的爱尔兰共和军就使用了包括汽车炸弹在内的诡雷。这个组织的成员在英国法律下经常受到起诉。

如果美国军人决定制造和使用诡雷,他们也会受到起诉。

以色列使用诡雷,进一步扩大了自10月7日以来这个国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清单。以色列本身是哈马斯和其他巴勒斯坦武装组织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国际法允许对此类犯罪进行大规模的、强有力的回应,但同时也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和限制,而使用诡雷显然超出了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