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区别是前者你只能经历一次,但后者在一年里至少要经历一次,有时则是要不止一次。加拿大人习惯了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政府报税并缴纳前一年的所得税,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有时也会发生。
当一位住在爱德华王子岛(PEI)的加拿大妇女收到一封来自加拿大税务局(CRA)的信,看到信里要求对她在2020年的收入征税时,她认为碰上了报纸上常说的那种骗局。
住在一个法裔村庄里的玛丽·马伦是一所大专院校的讲师,已经从另一份工作中退休。
她把信拿给儿子和女儿看,他们不敢大意,让她去咨询税务局。
结果加拿大税务局告诉马伦,这封信是真实的,并且政府可以要求人们提前分期缴纳税款。
马伦表示,“我非常震惊。我一直告诉他们,我还没有完全赚到这笔钱。”这是当然的,因为2020年还没有过完。
虽然大多数加拿大人是在春季申报前一年的所得税,但今年约有180万人收到了“提醒”,提醒他们在今年而不是次年,就不得不提前缴纳2020年的一大笔税款。
马伦说,“我总是按时缴税,而且是全额缴税,如果过去几年我一直拖欠税款,我或许可以理解,(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希望得到一些保证,他们会得到税收。”
尽管马伦已经退休,但还保有另一份工作。她收到的税务局信件中要求她分期付款两次,每次超过3000加元。第一次是在9月15日(后来延期到9月30日),第二次是在12月15日。税务局告诉她,如果迟交预付款会受到处罚,但如果她认为自己今年的收入会减少,因此应缴纳的税款也会减少,她可以上诉。
马伦说,她可以支付税款,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在新冠疫情期间,是否每个收到提前催缴税款信件的儿女都能拿出一笔钱,而且必须拿出这笔钱?
根据加拿大税务局的说法,在某些情况下,分期提醒有时可以被忽略。如果居民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们交3000加元的税,但这位居民在2020年该交的税实际却不到3000加元,“你可以无视这个通知。”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西尔维·布兰奇表示,当某人的收入没有预扣税或预扣税额不足时,就需要分期付款。她说,这包括自雇人士,一份以上工作的人或有租金和投资收入的人。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包括养老金。
布兰奇说:“为了公平地对待个人,那些没有从收入中扣缴足够税款的人必须在全年合理地预估纳税,而不是等到下一年的4月30日。”
另一名税务局发言人,保罗·N·墨菲在随后的电子邮件中说,“重要的是,如果纳税人的2020年净欠税额少于3000加元(魁北克居民为1800加元),则分期付款提醒可能会被忽略,如果不按季度付款,也不需要评估分期付款的利息。”
达尔豪西大学退休教授、税务历史学家雪莉·蒂洛森说,提前分期付款对一些加拿大人来说是家常便饭。
她说,“如果你怕跟税务局打交道,可能就不会注意到,邮件的重点是他们提供今年分期支付税款的选择,如果你2020年的收入真的骤降,也许你根本就不用交税。”
蒂洛森说,她不是税务会计,虽然这封信写得非常准确,但如果人们不读它或不理解它是什么意思,“就会说,‘天哪,我欠了3000加元!’或其他多少钱。”
#加拿大180万人#,#收到提前上税的通知#,#不是骗局#
译者:吴十六
责编: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