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虎财经,美国国税局周三在一份官方文件中表示,要求微软支付从 2004 年到 2013 年高达 290 亿美元的未缴税款。
微软则表示:”我们不同意拟议的调整,并将通过美国国税局的行政上诉办公室以及必要时的司法程序对(要求)提出强烈抗议。”
微软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国税局的问题在于,这一时期内跨国际司法管辖区的收入转移,”许多大型跨国公司……都采用这种被称为成本分摊的做法,因为这反映了其业务的全球性……我们坚信,我们的行为符合美国国税局的规章制度,我们的立场也得到了判例法的支持。”
微软表示,与美国国税局的上诉过程将耗时数年,如果上诉失败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微软称,美国国税局的要求源于长达十年的谈判,”以解决有关我们如何分配从 2004 年开始的纳税年度的收入和支出的问题……自审计所涉年份以来,我们已经改变了公司结构和做法,因此,国税局提出的问题与过去有关,但与我们目前的做法无关。”
微软说,”自2004年以来,我们已经向美国缴纳了超过670亿美元的税款”。
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会计做法,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国当局的一个难题。
各国政府指责苹果、亚马逊或微软等公司,通过低税或零税司法管辖区转移收入,以逃避主要市场的税收,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斡旋下,140 个国家达成了一项重要的国际协议,旨在更好地分享和监管巨头的税收。
经合组织周三公布了一份执行该协议的协议草案,希望在今年年底前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