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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高法院裁定同性结合应得到承认

香港最高法院周二敦促政府为同性结合制定法律框架,同时也批准了 LGBTQ 活动家岑子杰(Jimmy Sham)提出的上诉,承认在海外建立的同性伴侣关系,据日经报道。

Photo by Alexander Grey on Unsplash 

终审法院裁定,政府未能提供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途径,并侵犯了这些伴侣的宪法隐私权,这对香港的 LGBTQ 群体来说是一次罕见的胜利。

终审法院表示,将暂缓两年执行裁决,以便政府建立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框架。

法官们在长达 102 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试金石仍然是通过提供建立法律框架所需的至少一个’核心’权利,为同性关系提供有效法律保护的义务。”

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权益组织对判决表示欢迎,称其为 “香港社会朝着平等的爱和更和谐的社会迈出的一大步”。

“这项判决是香港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再次证实了爱的压倒性胜利。我们将继续不懈努力,为同性伴侣争取公证结婚,让所有伴侣在法律面前得到平等对待。”香港婚姻平等小组表示。

2018 年,36 岁的岑子杰对香港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质疑,认为这违反了香港的权利法案和《基本法》。

他还认为,不承认同性伴侣的任何身份,如民事结合或注册伴侣关系,都是对平等权利的侵犯。

2020 年,岑子杰的司法审查申请被高等法院驳回,去年 8 月,他又一次申请失败。去年 11 月,当他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表示,此事对 “公众具有重大意义”。

十年前,岑与伴侣在纽约结婚,并担任香港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权益组织彩虹(Rainbow of Hong Kong)的秘书。他因在一次非官方初选中扮演的角色而承认密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并已入狱近三年,等待宣判。

上诉法院在驳回岑某 8 月份的诉讼时说,根据《基本法》,婚姻只承认异性夫妻,”任何其他说法都脱离了现实”。

根据香港中文大学的一项电话调查,多年来人们对性少数群体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反对 LGBTQ 享有合法权利的呼声已经处于历史最低点。

LGBTQ 的权利,主要是通过法院而不是立法机构来实现的,立法机构由忠于北京的保守派主导。香港只在税收和继承权等有限范围内承认同性婚姻。

尽管 LGBTQ 倡导多年,但香港仍然没有禁止性歧视和性别歧视的法律。

平等机会委员会(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2016 年的一份报告发现,在移民、继承、公共住房、家庭和生育权等方面,有 100 多例同性伴侣受到不同待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