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为什么不离开?
这是多数人听闻家暴新闻的第一反应。
请不要问这句话。那是个非常错误的问题。
离开,并不是所有问题的终结。
新冠疫情居家隔离人群中一半人口遭受家庭暴力
根据联合国促进两性平等和妇女赋权实体(简称联合国妇女署)发布的一份新闻简报称,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全球范围内因居家隔离无法返工而遭受到家庭暴力的报告案例多达2.43亿人,其中只统计年龄介于15至49岁的女性。这一数字占据到因疫情居家隔离总人数的1/2。
根据该简报,法国报告的家庭暴力案例激增30%;塞浦路斯同样激增30%,新加坡的同类案例增长竟达33%;阿根廷的增长达到20%……在其他世界各国例如加拿大,德国,西班牙,英国及美国等都有类似暴力事件报告的增长情况。
美国平均每分钟24人遭受亲密伴侣的暴力伤害
据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在美国,平均超过三分之一的女性和四分之一的男性会受到亲密伴侣的暴力伤害。
由美国司法部部分拨款,于1996年建立的“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提供全天24小时170多种语言的免费保密电话服务,帮助受害者同其所在地的家暴信息提供、法律援助、庇护所等服务提供机构建立联系。
以下是一组调查数据,来源于美国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 Hotline)。
·在美国,平均每分钟有24人遭受亲密伴侣的暴力伤害,每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人数大约1200万人
·在美国有近十分之三的女性(29%)和十分之一的男性(10%)曾经历过亲密伴侣的暴力伤害,并声称对他们的意识行为有相关影响
·在全美国与暴力伤害有关的案件中约有15%(14.8%)的女性和4%的男性受害者是发生在亲密伴侣之间的
·在美国18周岁以上人口中,大约1/4(24.3%)的女性和1/7(13.8%)的男性终身遭受着亲密伴侣的严重肢体暴力伤害
·每年仅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伤害就影响超过1200万人
·在美国有超过1/3(35.6%)的女性和1/4(28.5%)男性在其一生当中遭受过来自亲密伴侣的暴力伤害
·在美国,几乎有一半的女性和男性在其一生中经历过亲密伴侣的心理攻击(分别为48.4%和48.8%)
·18至24岁和25至34岁的女性通常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的比率最高
·从1994年到2010年,亲密伴侣暴力行为的五分之四受害者是女性
·大多数亲密伴侣暴力行为的女性受害者是同一罪犯的受害者,施加暴力者之前多次对他们进行施暴。其中18至24岁的女性为77%,25至34岁的女性为76%,35至49岁的女性为81%。
以上报告来源于Black, M.C., Basile, K.C., Breiding, M.J., Smith, S.G., Walters, M.L., Merrick, M.T., Chen, J., & Stevens, M.R. (2011). The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NISVS): 2010 Summary Report. Atlanta, GA: National Center for Injur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部分数据来源于美国司法部。
实际上美国在多年的立法及执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普遍的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和民众意识。除了行政司法途径之外,美国还有众多非政府组织活跃在反对家庭暴力的第一线。据不完全统计,影响力较大的全国性非政府组织即有20多家。除了前面提到的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还有一个非常具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于1990年由一些家庭暴力受害者发起,之后建成的一个由超过2000个成员组织的反对家庭暴力联盟“全国终止家庭暴力联合组织”。该联盟推动了1994年《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的通过,并在筹措经费、信息共享和游说国会等方面努力确保法案得到有效实施。该组织还定期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情况进行全国范围的普查,并在美国司法部的帮助下支持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所。
移民女性在美国面临更大的困境
在美国,大约有2300万移民女性(包括成年及未成年女性),定居美国的海外出生人口中超过一半是女性。不幸的是,妇女特别容易遭受暴力行为。家庭暴力,人口贩运和劳动力剥削等问题给非美国公民的女性带来了独特的挑战,因为其在美国的移民身份增加了她们的脆弱性。由于上述原因和其他一些原因,联邦法律为家庭暴力或其他合格犯罪的受害者的非美国公民身份的移民女性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保护。
研究表明,家庭护理人员,旅馆工人,食品服务人员,农业工人和清洁工遭受性骚扰和暴力攻击的比率很高,因为他们倾向于在孤立的环境中为多赚的小费而工作。2015年对在职移民女性的一项研究发现,其中近一半遭受暴力伤害者是在这些行业工作的。这些行业和其他行业中的非美国公民女性可能更加担心,如果举报这些暴力伤害行为,她们的雇主将吊销其工作签证或向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提出报告他们的无证移民身份。一些非美国公民女性通过人口贩运网络被带到美国,被迫在监视,驱逐出境威胁和人身伤害威胁下工作。
而在家庭暴力遭遇者中,移民女性面临着更加难以平衡的抉择。
此外,非公民妇女可能面临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挑战,特别是如果要获得合法的移民身份取决于依赖那些向他们施虐的配偶。例如,非美国公民女性可能需要依靠其身为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LPR)的配偶,通过基于家庭的移民系统为她们提供移民申请,或者其合法的居留身份可能与其配偶的基于就业的移民身份相关联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对于这种家庭暴力行为忍气吞声。这种情况不仅使非美国公民女性在经济上依赖配偶,而且使她们容易受到配偶提出的报告她们的不合法居留身份以至她们会被移民和海关执法局驱逐出美国的威胁。向这些移民女性施虐的配偶通常会使用拖延,撤销申请,或者不准备为她们提交移民申请,或者威胁要向移民当局报告受害者的不合法居留身份等方式发出威胁。更有甚者,即使这些女性的合法居留身份并不取决于可以为她们申请移民签证的施虐者即她们的配偶,她们也可能害怕向警察举报虐待或侵害,因为更深层的担心是她们将被驱逐出境并与家人分离。这些出于不同情况的担忧为施虐者提供了一种使受害者沉默的工具。
美国移民法赋予遭受家庭暴力者独立申请合法身份的权利
在过去的数十年间,美国国会就致力于通过移民法案的修订来合法化一些受到家庭暴力危害的人士寻求到美国居住。例如,1994年的《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最终通过国会立法形成公共法案第Pub.L. 103–322号;2000年《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2000》的(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of 2000)、《人口贩运和暴力受害者保护法案》(Victims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otection Act)最终通过国会立法形成的公共法案第Public Law No: 106-386号,以及《受虐待移民女性保护法案》(Battered Immigrant Women’s Protection Act)。
而这些来之不易的结果,是一百多年以来立法者持之以恒的一点点进步。
在美国前面150年的历史中,女性并没有一个独立的途径可以单独申请美国的身份或者归化入美国国籍。当她们计划加入美国国籍,则必须通过她们的丈夫或者父亲来提供担保。若她们既没有父亲也没有丈夫担保,那他们必须在家族中寻找一位愿意为他们提供宣誓书表明她们会支持美国的一切才可以申请入籍。当时并不接受一名女性亲属为女性提供这样的入籍宣誓书。
直到1930年代,一名母亲还是无法为其子女申请美国国籍,因为作为妻子,她们没有自己的国籍。
在1900年代初期,作为美国公民的女性甚至可能失去其公民身份,当她们选择与一名非美国公民身份的男子结婚就面临着失去自己的美国公民身份。因为妻子的公民身份与她们的丈夫休戚相关。
虽然之后美国的移民法律已经逐渐意识到吸纳女性移民到美国本土从事工作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和美国利益,但是在多数移民改革提案中仍是将女性移民作为技能型人才身份合法化排除在外。
因此上述四项法案也成为了司法层面对于女性移民的最大保护依据。
美国移民局多途径接收暴力受害者
基于上面提到的移民女性所面临的严峻情况,美国国务院推行了U类签证来使得遭受家庭暴力者或贩卖人口受害者可以获得短期的合法身份。
上述提到的一系列司法层面的保障,最终都将通过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来提供执法层面的保障。在移民局,可有三种途径接收家庭暴力受害者来到美国定居。
·非移民U类签证
为某些遭受精神或身体虐待并有助于执法或政府官员调查或起诉犯罪活动罪行的受害者特别设立了一种非移民身份(U类签证)。美国国会于2000年10月通过了《人口贩运和暴力受害者保护法》(包括《受虐移民妇女保护法》),从而设立了非移民U类签证。该立法旨在增强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国内案件的能力。 暴力,性攻击,贩运外国人和其他罪行,同时还保护因犯罪而遭受严重精神或身体虐待并愿意帮助执法机构调查或起诉犯罪活动的犯罪受害者。该立法还帮助执法机构更好地为犯罪受害者提供服务。
U类签证每年设定一个配额上限,即每年美国发放10,000个U类移民签证,但是若以家庭成员为单位则不单独计算家庭成员的数量。
针对所有的U类签证申请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全部不收取任何费用。
·受虐配偶可直接申请绿卡
作为受虐待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之修订内容—《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的相关规定直接递交移民签证申请。
该修正法案保护这些家庭暴力相关行为的受害者在施暴者无须知情的情况下自行提出移民身份调整申请。通过这样的措施来保障这些受害者无需依赖于施暴者的合法身份来为自己申请合法居留身份,她们可以更安全的独立的获得美国移民身份,而施暴者不会受到任何备案通知。
这样的法律条款适用于所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无论男性女性。且该法案是永久性的法案,不再需要通过国会重新授权。
通过申请一个移民局项下的I-360签证项目,这些受害者即使暂时没有获得美国的合法居留权,也可以得到暂缓遣返,同时可以在美国获得合法工作机会以及获得申请美国绿卡的资格。
·被强迫的婚姻关系
当家人或其他人使用身体或情感上的虐待,威胁或欺骗手段强迫一个人在未经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而结婚时,即可被认定为被强迫的婚姻关系。
由于一些使用这类手段迫使一个人为利益相关者申请美国移民身份,针对这一方面美国移民与公民服务局(USCIS),美国国务院( U.S. Department of State),美国国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以及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均提示相关人士需要注意不要滥用自己为这些人提交移民身份申请的权利。
所以你看,一句轻飘飘的“她们为什么不离开?”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看到美国是怎样做到零容忍的。
从司法层面,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到非政府组织的努力,再到切实的鼓励并保护这些受到暴力伤害的人们,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提供短期的免费救护所,帮她们寻找低价的居所,为她们提供就业导向的职业培训……这是一个全体社会的共识。
对于她们而言,勇敢走出这第一步,在很多时候就是逃离的开始。
参考资料:
1、UN Wome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 the shadow pandemic
2、https://www.thehotline.org/
3、Sexual Harassment and Assault at Work: Understanding the Costs
4、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 The Impact of Immigrant Women on America’s Labor Force
5、Reforming America’s Immigration Laws: A Woman’s Struggle
6、IMMIGRATION LAWS AND WOMEN:A HISTORY OF UNFAIRNESS AND INEQUALITY
7、 Legal Momentum, Battered Immigrants and U.S. Citizen spouses
8、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
9、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of 2000
10、Victims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otection Act
11、Battered Immigrant Women’s Protection Act
12、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13、U Visa Law Enforcement Resource Guide
14、Immigration Options for Victims of Crimes
15、Immigration Relief for Vulnerable Populations: Human Trafficking, Crime Victims, Domestic Violence and Child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