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尼晨峰报》报道,一批澳洲最资深的投资银行家被指控涉嫌卡特尔集资垄断(cartel),并将为此接受刑事审判。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涉及对澳新银行(ANZ Bank)、花旗集团(Citigroup)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的指控。这些银行在2015年执行澳新银行25亿澳元(约合121亿元人民币)的集资时采取了“卡特尔垄断行为”。
六名银行家个人也将接受审判,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或最高42万澳元(约合20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些银行家包括花旗银行驻澳大利亚前主管斯蒂芬·罗伯茨、花旗银行高管约翰·麦克莱恩和伊塔·奇曼、德意志银行驻澳大利亚前主管迈克尔·奥马切亚和前高管迈克尔·理查森。澳新银行的前财务主管里克·莫斯卡蒂也承诺接受审判。
对于企业来说,每项刑事卡特尔犯罪的最高罚款为1000万澳元(约合4851万元人民币),或已获得的、可合理归属于犯罪行为的利益总额的3倍,两者间取较大数额的罚款。如果无法确定利益总额,那么法院可以对公司处以高达其在澳大利亚业务年营业额10%的罚款。
该案将在联邦法院审理,日期待定。这些指控是在2018年被提出的,此前竞争监督机构对这起有争议的集资事件进行了调查。该调查是由被指控的卡特尔成员之一的摩根大通向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报告时引发的。摩根大通决定先于其他卡特尔成员自我报告其参与的卡特尔行为,这么做意味着这家美国投行能够获得起诉豁免。
ACCC宣称,该卡特尔是在2015年澳新银行增资期间形成的。当时由于融资被银行家们搞砸了,因此银行面临7.91亿澳元(约合38亿元人民币)的资金缺口。
由于花旗、德意志和摩根大通三家国际投行曾承销配股,它们被迫认购了澳新银行逾2500万股未售出股票并在日后出售。ACCC指控,银行家们在募资后通过电话就如何在市场上出售这些超额股份以保持澳新银行股价下限达成一致。这些银行和银行家们都在为这些指控辩护,并且否认了这些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