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12月29日报道,多位消息人士本周表示,尽管监管政策改革增加了审查要求,但全球投资银行对中国公司赴海外上市的兴趣依旧未减。
中国证监会上周公布了有关境外上市的规则,其中要求为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提供承销、保荐服务的国际银行在中国证监会注册。
外资银行还必须在1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详细说明这一年中所负责的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情况。
据几位有海外上市业务经验的投资银行家和律师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注册程序的繁琐程度,也不清楚报告中必须包括哪些内容。
未来,国际银行将必须在赚取数百万美元的承销费用和接受更严格的监管成本之间做出抉择。
据欧洲投资银行驻香港的资本市场银行家称:“他们想让国际银行承担和A股上市(承销商)一样的责任。此举是为了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了解境外交易的情况,弥补以前的监管缺失。”
根据Refinitiv的数据,2016年至2020年,赴美上市的中概股给承销商带来16亿美元的费用收入。今年,中概股上市承销费用共计4.86亿美元。
然而,这仅限于2021年上半年。自6月份以来,由于监管部门宣布将制定反垄断和数据保护新规,没有中国公司发起新的境外上市活动。
银行家和分析师表示,监管部门加强对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活动的审查可能会消除部分监管不确定性因素,改善上市政策环境。
加强管控
大部分中国公司海外上市发行工作由香港和纽约的银行家负责,他们无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监管部门登记,也不需要向他们提交年度报告。
另外,资本市场的承销商通常受其所在市场的证券监管部门监督。
一家中国律师事务所驻上海的合伙人表示,要求境外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这一举措“史无前例”,政府此前从未行使过“域外管辖权”。
据银行业和法律界人士称,加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审查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法行为或者方便追究违规责任。
Ashurst LLP驻香港的合伙人毕然说:“这实际上意味着中国的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审查国际承销商的承销范围和业务。”
“由于这一史无前例的要求,它可能会引起各大国际银行对授权审批问题的关注。”
(今日汇率参考:1美元=6.37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