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最近的法院判决使香港方面可以使用国家安全权力,在打击反对派团体时使用严厉的殖民时代法律,这使该市的活动家和律师感到震惊。
尽管北京方面保证香港市立法不会具有追溯力,但警方已经对一年前实施国家安全法之前发生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最近的调查使整个城市的民运人士感到不安,使一些人担心自己会因为他们当时认为合法的行为而被起诉。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艾文说:“过去就是未来。我们开始看到国安法更全面的演变,以及它允许有关机构通过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旧的法律和过去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这给了他们新的权力和信心,让他们使用可能被忽视的法律,或被视为以前无法执行的法律。”
根据高级警员的声明和媒体的报道,包括资深抗议活动组织者“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在内的几个团体正因实施国安法前的行为而受到调查。
当被问及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关于民阵因国安法之前的游行活动被调查的声明时,一名警队发言人上个月告诉路透社:“如果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了国安法和其他香港法规,警方会继续调查。”
一些法律学者和律师说,这种情况揭示了法律的全面性,包括它能够有效地重新启动英国殖民时代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
他们警告说,最近法院判决中的两段文字似乎为安全调查过去的行为扫清了障碍。
终审法院2月份的一项裁决表明,国安法中提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违反旧法的行为。
地区法院4月份的一项裁决指出,根据国安法,较早的煽动罪现在被列为更严重的罪行,可能会取消其以前的6个月时效。
中国去年在香港地区实施了国安法,以惩罚被判为颠覆、分裂、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
但刑事律师说,警方对该法实施前的行为进行的新调查似乎触发了有时被忽视的犯罪立法,如煽动罪、管理私人团体的法律,甚至反对间谍活动的立法。
这些权力包括国家安全警察有权进行搜查和电子监控,如电话窃听,而无需上法庭或向法官申请许可。
当被问及对旧有罪行的调查和法院裁决的影响时,一位警方发言人说,他们不会对具体案件发表评论。
发言人说:“在开展任何行动时,警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法行事。”
当该法律通过时,中国内地和香港的高级官员一再强调,它不具有追溯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2020年6月告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迫切需要这项法律来解决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但无罪推定原则将得到保留,而且这项法律不会有追溯效力。
她还告诉联合国,这只会影响香港的“极少数人”。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在去年7月1日说“该法不具有追溯力”。他表示,旧法律中的安全条款将用于“惩罚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不断加强的打击迫使一些知名团体解散,包括民阵。其他人正在紧急粉碎文件,删除照片和网上资料,说他们担心在香港不断发展的安全制度下,即使是曾经无害的细节也可能被用来对付他们。
一位一直在协助一些团体保护自己的私家侦探说:“随着国家安全警察引用过去和现在的法律来建立案件,基本权利和保护将变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