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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移民重新入境即被视为犯罪?美法官裁定:该法规涉种族歧视

据彭博社报道,一项已有近百年历史的联邦法律规定,被驱逐出境的移民重新进入美国会被视为犯罪。但一名法官认为,这项法律在1929年获得通过的动机,部分是出于对墨西哥人和其他拉美裔人的偏见。

Photo by Nitish Meena on Unsplash

美国内华达州里诺市(Reno)法官米兰达·杜(Miranda Du)周三裁定,这项被称为第1326条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的平等保护原则。

她在长达43页的裁决书中说:“联邦政府在移民问题上拥有绝对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有权制定违反平等保护原则的种族歧视法规。”

米兰达·杜对古斯塔沃·卡里略·洛佩斯(Gustavo Carrillo-Lopez)一案做出了裁决。古斯塔沃2019年在内华达州被捕,被指控为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据检察官称,他曾在1999年和2012年被驱逐出境。

古斯塔沃因这项指控将被判两年监禁,他的律师没有否认这一指控,而是攻击了这项法律本身,称其根源在于种族主义和文化敌意。

移民维权人士对这一裁定表示支持。

美国国会于1929年首次将被驱逐出境后重新进入美国定为犯罪。它在1952年颁布第1326条法律时重申了这一规则。1929年,当该法案被审议时,一些议员敦促以优生学(eugenics)理论为基础通过该法案。

一名来自华盛顿州的共和党国会议员表示,根据古斯塔沃案相关专家的说法,墨西哥人正在“毒害美国公民”,属于“非常不受欢迎”的阶层,因此有必要制定这项法律。

美国司法部表示,尽管1929年的法庭辩论带有种族主义色彩,但国会理应批准这项保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米兰达·杜是前总统奥巴马任命的官员,她不同意这个观点。她在裁决书中写道:“政府没能证明,1952年重新制定的第1326条法律是不含歧视性动机的,无论是在1929年还是1952年,这些法律的制定都是出于歧视性动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