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NBC报道,潘兴广场资本管理公司(Pershing Square Capital Management.)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比尔·阿克曼(Bill Ackman)旗下陷入困境的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AC)周二(当地时间8月17日)因诉讼而受到打击,该诉讼称这家公司向其发起者提供了“惊人的赔偿金”,并要求撤销该实体的特殊地位。

诉讼的原告是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罗伯特·杰克逊和耶鲁大学法学教授约翰·莫利,他们表示阿克曼的潘兴广场通廷控股公司(Pershing Square Tontine Holdings)根本不是一家普通的运营公司,而是一家投资公司,就像他的对冲基金一样。
他们认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应该遵守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案》,但是该诉讼称,潘兴广场通廷控股公司不是《投资公司法案》中所定义的合法投资公司,它的建立是以向公众投资者收取高达数亿美元赔偿为目的的。根据《投资公司法案》和1940年的《投资顾问法案》,这种补偿的形式和金额都是非法的。
《投资公司法案》和《投资顾问法案》都是管理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的主要法律,它们赋予了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这些实体的权力。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是指以收购私营企业并使其上市为目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空壳公司。在曼哈顿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对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的发起者从回购认股权证中获得8.8亿美元提出异议。这里提到的认股权证是一种交易甜头,让投资者有权在特定时间前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股份。
诉讼文件称:“这一惊人的补偿是在公司的公众投资者的回报明显低于股票市场的其他投资者的情况下作出的承诺。这几乎不是《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案》所要求的合理交易。”
根据之前的投资者陈述,阿克曼在收购威望迪(Vivendi)旗舰公司环球音乐集团(Universal Music Group)10%股权的交易中放弃了获得认股权证的权利。
这笔交易将为阿克曼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留下15亿美元的剩余现金,这些现金将被整合成一家史无前例的特殊目的收购权公司,用于未来的另一笔收购。发起者只会从中收到认股权证。
阿克曼此前对CNBC表示,监管机构担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这些创建的新实体将成为一家投资公司。
潘兴广场资本管理公司一位发言人说,指控的依据之一是,该公司已经持有美国国债和持有美国国债的货币市场基金,其他所有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在寻求首次业务合并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他说:“潘兴广场资本管理公司从未持有需要根据该法案注册的投资证券,也不打算在未来这么做。我们认为这项诉讼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纽约时报》周二上午首先报道了这起诉讼。随着越来越多的炒作交易最终以失败告终,股价下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也受到了一波集体诉讼的打击。继第一季度创纪录的发行量之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市场戛然停止,由于监管压力加大,第二季度的发行量下降了近90%。
(今日汇率参考:1美元=6.48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