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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不能因为谷歌搜索备受欢迎,就称它是“公用事业”

据商业内幕网报道,谷歌周五(当地时间8月13日)寻求驳回美国俄亥俄州总检察长提起的诉讼,称并不能因为其搜索引擎很受欢迎就将它定义为“公用事业”。

Photo by Pawel Czerwinski on Unsplash

谷歌在其文件中表示:“俄亥俄州声称谷歌搜索是一个‘公用事业’,并宣布它是该州可以收购、建造、拥有或经营的企业,这种说法是荒谬的。由于无数的原因,国家不可能承担这样的负担,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它没有权力支配人们在网上能看到什么样的信息。”

俄亥俄州总检察长戴夫·约斯特(Dave Yost)在6月起诉谷歌,称该公司的搜索功能应该像水、电和运输公司等公用事业一样受到监管。

谷歌周五表示,该州的要求“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该州的要求就好比,因为某个城市的大多数人更喜欢从福克斯新闻、《纽约时报》或沃尔玛那里获得新闻或购买杂货,就要宣布它们为‘公用事业’一样。”

约斯特曾说,当该公司将自己的产品(如谷歌航班)与自然搜索结果放在一起时,它的行为是反竞争的。诉讼中说,竞争对手的产品应该和谷歌的产品一样经常被显示出来。

谷歌表示,鉴于其搜索结果是编辑决定的,因此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谷歌说:“国家不能干涉这种受保护的表达方式,更不能试图控制谷歌必须或不必须在其结果页上包含什么内容。”

该公司的论点也是技术性的。该公司说,谷歌搜索结果如何在俄亥俄州人的电脑上出现的机制很重要。根据俄亥俄州的法律,谷歌不能被归类为“普通承运者”,部分原因是它实际上并没有运送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该公司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运送的是数据。

谷歌表示:“谷歌搜索不是在运送商品,而是不断努力地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回应人们的独特查询。”

商业内幕网已经联系了谷歌和约斯特的办公室请求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