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客客作者Elizabeth Kolbert发表文章,从无人机侵犯普通居民住房领空权的争议说起,深入探讨了我们是否真的“拥有”我们所购买数字产品的“所有权”,以及这种所有权的丧失将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困境。
2015年7月26日,肯塔基州的希尔维尤,威廉·梅里德斯的女儿正在自家的露台上晒太阳,一架无人机从后院飞过。女孩冲进去告诉梅里德斯,梅里德斯跑了出来。无人机呼啸着继续飞行,但很快又飞了回来。后来梅里德斯说,当他决定用猎枪把它干掉时,它正“盘旋”在他头顶。
这架价值1500美元的无人机,最终坠毁在附近的田野上。梅里德斯辩解说他开枪是正当的,因为这架无人机侵犯了他的财产。他告诉福克斯在当地的分支机构WDRB :“我没有向马路对面开枪,我的子弹没有穿过邻居的篱笆,我直接向空中射击。”
希尔维尤警方则持不同的看法,他们逮捕了梅里德斯,并以刑事恶作剧罪起诉他,结果他在监狱里待了一晚。被释放后,他的T恤上印着一个十字瞄准镜对着一架无人机的图案,衣服上写着:“我们受够了。”
根据格言“uius est solum,eius est usque ad coelum et ad inferos”(谁拥有土地,这块土地上至天堂下至地狱的空间都归他),威廉·布莱克斯通在他的《英格兰法注》引用了这一公式,该书从1765年开始分四卷出版。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大多数法律文本都重复了它的某个版本。1888年,佛蒙特州的一名法官在一项涉及一处接近边界的屋顶的裁决中写道,“法律规定,这块土地连同上面的天空都是他的,因此他拥有所有权。”
随着电报和电话的发明,法院将这一原则扩展到传输线上。后来,高架铁路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1897年,伊利诺斯州最高法院裁定,大都会西区高架铁路公司,将一条轨道延伸到芝加哥一个名叫在一个名沃伦·斯普林格的人拥有的小巷上方14英尺处,这属于违法行为。
沃伦因此获得了61000美元的赔偿,相当于今天的200万美元。
当考虑到侵入领空的是飞机时,应用“上天入地所有权法则”就有些棘手。在一次飞行中,一架飞机可能会飞过数百甚至数千处房产。这是犯罪吗?如果算犯罪,补救措施是什么?在地面上,土地所有者有权驱逐入侵者,只要施加的力量是“合理的”。
但正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斯图尔特·班纳,在《谁拥有天空?》中指出,任何试图通过如鸣枪示警来吓退飞机的人,“都有可能被判重罪。”
1946年,在一些家禽的帮助下,这个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托马斯·考斯比是一个养鸡的农民,他住在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高地机场的东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陆军租用了机场,延长了跑道,并建立了一个控制塔。
随之而来的,是 “一架又一架的飞机”,科斯比的妻子蒂尼悲叹道。飞机的噪音惊动了母鸡,他们疯狂地向鸡笼的墙壁猛扑,用科斯比的话说,“它们纷纷撞笼而死。”
于是科斯比提起诉讼,声称陆军部剥夺了他的生计。这个案子传到了美国最高法院,从某种意义上说,最高法院的意见分成了两派。最终法院裁定,土地所有者并不拥有“天堂”——只承认“直接接触到的周围大气范围”。
那么无人机呢?一架无人机在某人院子上空200英尺的上空盘旋,算不算“直接范围”?在一百英尺高的地方呢?五十英尺?十英尺呢?
每个人,从蹒跚学步开始,就知道——或者自认为知道——什么是他的。但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海勒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詹姆斯·萨尔茨曼认为,所有权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他们观察到,这“是一个社会工程的选择,是我们得出的结论,而不是我们发现的事实”。
海勒和萨尔茨曼的新书《我的!所有权的潜规则如何控制我们的生活》,开篇提到了被称为“reclinegate”(倾斜座椅空间权,在乘坐飞机时,前方乘客把座椅放倒使得后方乘客的空间被压缩)的争吵。
2020年1月,在特朗普政府宣布新冠肺炎为“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的当天,一名名叫温迪·威廉姆斯的女子乘坐美国航空公司从新奥尔良飞往夏洛特。她坐在倒数第二排,登机几分钟后,她按下扶手上的金属按钮,把座椅向后靠。她身后的男人只能捶打她的座位以示提醒。温迪用手机拍下了这段视频,并在推特上疯传。似乎每个人对这件事都有自己的看法。
达美航空的负责人埃德·巴斯蒂安说:“比较恰当的做法是,如果你要靠在某人身上,首先要问他是否可以。”
艾伦·德杰尼勒斯(美国著名演员、作家及制作人)宣称:“只有座位先打了你,你才可以打别人的座位。”
根据海勒和萨尔茨曼的说法,双方都没有完全的正确或完全的错误。当温迪买了她的票,她被引导相信她是在购买她的座位、和后面的三角形空间的使用权。坐在最后一排的人,则认为那个三角形空间应该属于他。该航空公司将“所有权规则”留得很模糊,这样它实际上就可以将同一块空间出售两次,结果造成了这场空中纠葛。
在《我的!》一书中,海勒和萨尔茨曼研究了人们对事物的各种主张,既有实际的,如宝藏,也有抽象的,如思想。由于所有权是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是可以被人夺取的。考虑到占有的最基本论点:因为它是我,所以它是我的。
海勒和萨尔兹曼讲述了莱维·罗森鲍姆的故事。莱维是布鲁克林人,他致力于为身患重病的病人寻找肾脏捐赠者。如果捐赠者无偿捐献了他们的器官,莱维可能会被视为英雄,但事实上,捐赠者得到了报酬。根据美国法律,个人禁止出售肾脏,哪怕是自己的肾脏。罗森鲍姆被判犯有器官贩运罪。在特伦顿举行的量刑听证会上,有几个人说他救了他们的命。尽管如此,他还是在监狱里度过了两年半的时光。
海勒和萨尔茨曼承认,给器官定价有其危险性。但是,他们认为,剥削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实:“穷人已经在加班加点,从事着危及健康的危险工作。”
所以问题是,为什么要“剥夺成年人通过卖肾而不是在便利店工作来还房贷的权力?”
与此同时,关于出售身体部位的法律也是五花八门。人们出卖血浆和精子就能得到报酬。在蒙大拿州,出售你的骨髓细胞是可以的,但在邻近的怀俄明州就不可以了;在伊利诺伊州,妇女可以出租自己的子宫来孕育别人的孩子,但在密歇根州这是被禁止的;卵子捐赠者可以通过被称为“补偿”的支付获得数万美元。
在加拿大和欧洲的大部分地方,买卵子是不允许付钱的,这就是为什么根据《我的!》一书的说法,美国已经成为“生育游客”的目的地。海勒和萨尔茨曼认为人们似乎在不断地制定身体结构所有权的规则,他们也确实如此。
然后,有人声称,“它是我的”是因为我先到了那里。海勒和萨尔茨曼指出,“第一个到达”本身就是一种判断。这方面有很多深刻的例子,比如大量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以使白人定居者享有优先权,也有很多不重要的例子。像“Skip the Line”和“Linestanding.com”这样的服务网站雇佣人们(有时是无家可归的人)为获得国会听证会和美国最高法院的席位而排队(有时长达数天)。
当雇佣的替身走到门口时,一个富有的律师或说客会取代他的位置。如果你付钱让别人帮你排的队,那你说你是“第一个”这公平吗?
海勒和萨尔茨曼写道:“我们过去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但今天我们必须考虑这个问题。”
近几十年来,网络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财产类别。以电子书为例,一个买了电子书的人可能会认为她买的是电子版的精装书或平装书。毕竟,电子书版的《神经漫游者》和印刷版几乎一字不差。
不过,从法律上讲,这两卷书有很大不同。一旦你买了一本平装书,你可以转售,或者送给朋友,或者把它剪成一幅拼贴画卖掉。如果你买了电子书,你不能转售、借出或重新安排至少在不违反服务条款的情况下,你是没法这样做的。
有时你自己都不能阅读购买的书籍,2009年,亚马逊从购买者的kindle上撤下了《1984》和《动物农场》,该公司表示,这些书是从一家不拥有版权的中介机构下载的。同样,由于与电影版权所有者发生纠纷,苹果也从用户的账户中撤下了电影。
随着越来越多的物品与网络相连,这种被回收的几率也在增加。海勒和萨尔茨曼以Revolv公司为例,这家公司提供一种“智能家居”中心,可用于控制家庭的灯光、报警器和运动探测器。2014年谷歌收购了Revolv,两年后,它关闭了该公司,也关闭了该控制中心。
虽然谷歌并没有进入人们的家中拿走这些设备,但它可能会这么做。正如一位愤怒的店主抱怨的那样,这些设备已经变得像“一盒鹰嘴豆泥”一样了(鹰嘴豆泥是一款流行蘸料,缺点是极容易变质)。谷歌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Revolv所有者默许了授权协议,但他们肯定没有仔细阅读条款细节。
海勒和萨尔茨曼写道:“iTunes、Kindle和Revolv授权的工作方式都差不多。”
在一个没人读过、也没人能理解(包括我们,你的作者)的网站上,对你所有权的限制用令人痛苦的法律细节描述了出来。谷歌和亚马逊等科技公司也是如此:“我们在网上与之互动的公司都是所有权工程的高手。”
到目前为止,很多网络领地已经被我们的电子霸主们抢占了,我们都沦为了电子奴隶。至少,约书亚·费尔菲尔德的《拥有:财产、隐私和新的数字农奴制》一书中就是这样论证的。
费尔菲尔德是华盛顿和李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他在书中以“标准创新公司”销售的系列性玩具 We-Vibe的故事开篇。We-Vibe振动器与一个应用程序配合使用,客户(或他们的合作伙伴)可以通过手机管理这些设备。
2016年,一群We-Vibe客户提起集体诉讼,指控“标准创新公司”使用该应用提取个人数据。这些非常私密的数据揭示了振动器在什么时候、什么强度、甚至什么温度下工作。
费尔菲尔德将该公司的行为称为“所有权”的网络版本。他写道:“我们身边的数字和智能设备数量众多,但我们并没有真正拥有或控制它们。”
标准创新公司最终以375万美元和解,但并没有承认其存在过错。
《拥有》一书中充满了类似的狡猾技术的故事,包括诱使人们多付机票钱的浏览器,以及偷偷与电器通信的电脑。在一个特别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中,一个反堕胎组织使用一种叫做移动地理围栏(mobile geofencing)的技术跟踪妇女进入堕胎诊所,并向她们的手机发送信息。
费尔菲尔德说,他自己的手机被他女儿下载的游戏劫持了。这款游戏霸占了手机的互联网连接,以便向其他客户传播自己的信息。
当然,与此同时,我们所有的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性玩具和水表——都会泄露我们的行动和购买信息。费尔菲尔德认为:“‘所有者’是一个被收割的数据源。”
他试图保护自己的数据,但矛盾的结果是,他变得更容易被跟踪了:“我现在更容易被识别了,因为我是‘那个总是设置不跟踪标志的家伙’,此外我还向每个网站传输其他所有浏览器的特征。”
和海勒和萨尔茨曼一样,费尔菲尔德也被那些我们都只点击而没有阅读的协议所困扰。
通常情况下,这些协议都用晦涩的法律术语声明,消费者并不拥有他们设备上的内容。费尔菲尔德写道:“这就好像经销商卖给你一辆车,但却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
与电子书和数字电影一样,购买者只能授权iPhone自带的软件,他们不能对其进行修改,或者至少在理论上不能用它做任何苹果不赞成的事情。
与此同时,软件制造商设定的设备计划往往与他们“表面上的”所有者的计划不同。菲尔菲尔德延伸了汽车的比喻,他写道:“这就好像你的车有一个内置的后座司机,不停地把你带离航线,非要把你拉去麦当劳。”
消费者可以拒绝同意他们所看到的授权协议,但大多数设备没有同意授权就无法运行。此外,正如费尔菲尔德所指出的,许多协议甚至都不需要达成一致:
“我相信你一定见过这样的网站:‘继续浏览本网站,代表您同意使用cookie进行跟踪。’这通常不是一个有效的论点。让我们换一种说法:亲爱的读者,你读了这本书,就已经同意把你所有的钱都给我了。不,这行不通的,但它在网上就可以。”
为什么苹果可以保留对手机软件的控制权,而通用却不能保留对汽车发动机的控制权?
费尔菲尔德认为,这是因为法律体系在决定适用于数字产品的规则方面遇到了困难。他援引了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决的两个案件。在第一起诉讼中,环球音乐集团公司诉奥古斯托一案,法官裁定二手音乐CD可以在eBay上转售。
在第二起案件中,弗诺诉欧特克公司(Autodesk,一家美国跨国软件公司,为建筑、工程、建筑、制造、媒体、教育和娱乐行业提供软件产品和服务),在同一天作出裁决,同一组法官裁定使用过的软件CD不能在eBay上转售。
在另一个案件中,MAI系统公司诉Peak计算机公司,同样由第九巡回法院裁决,法院裁定一家计算机维修公司将定制软件从计算机存储磁盘复制到其活动存储器的行为,侵犯了版权。如果不把软件复制到活动存储器中,就没有办法修复电脑,所以这项裁决可能会让国内所有独立的电脑维修店停业。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国会不得不介入。它通过了一项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这项裁决。在一本名为《失控的技术》的新书中,费尔菲尔德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固有的,判例法应该跟上摩尔定律(摩尔定律是英特尔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的经验之谈,其核心内容为:集成电路上可以容纳的晶体管数目大约每经过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换言之,处理器的性能每隔两年就会翻一倍)。
他建议说:“立法者和法院只需要学会‘换位思考’。在我们把法律视为规则,我们必须把它重新理解为一种引导规则改变的方式。”
费尔菲尔德把大科技公司——说句公道话,也包括了小科技公司——描绘成了极度贪婪的操纵者。
显然,他想用他的书来作为一种刺激:数字农奴们,团结起来!除了你的区块链!你们什么都不会失去!他警告说,在不久的将来,谷歌可能会决定关闭你的自动驾驶汽车或心脏起搏器。
他说:“如果我们不收回我们的所有权,我们在‘我们的智能设备,我们的房子,我们的汽车,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软件支持的医疗植入物’的所有权就会受限,只能纯粹听从他人的意愿。”
费尔菲尔德的论点很有说服力,是否切实可行则是另一回事。正如他所观察到的那样,谷歌、Facebook和其他“所有权工程大师们”都在努力工作,并付钱给游说大军来维护他们的数字王国。
他写道:“尽管从硅谷宣传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技术政策在设计上是无效的。”
虽然法律体系可能有能力想出应对新技术的新方法,但从历史上看,它一直落后并跌跌撞撞。在将近两百年的时间里,“从天堂到地域的所有权”一直是适用的,先是热气球,然后是飞艇,最后飞机的出现终于使它无法再维持下去。
距离莱特兄弟在小鹰镇造出第一架动力飞机已经过去80年了,但是法律仍然没有跟上。正如海勒和萨尔茨曼所指出的,这就是为什么明智地制定“所有权规则”如此重要的原因,“一旦形成,所有权就很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