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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校园抗议活动的“不和平”与“不合法”

自去年10月7日的再一次巴以冲突发生以来,美国校园内的抗议活动就没有停过,但真正引起大众的注目,是始于哥伦比亚大学 4 月中旬的校园“加沙声援营地”抗议活动,学生们要求学校从他们声称的“从以色列种族隔离中获利”公司撤资。

 

在校园内建立“营地”分明违反了校规,这是学生抗议形式的一次明显升级,也是所有抗议活动的最基本策略:不达目的,就不断升级,造成更大的摩擦,更大的骚扰,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迫使握有权力的一方做出让步。

 

可是,学生们得到的不是校方的让步或谈判,而是纽约市警察进入校园强行拆除学生的“营地”,并逮捕了108名参加“营地”抗议活动的相关人员。

 

校方的这一举动激怒了学生,不仅哥大校园内抗议人数增加了,这一抗议活动还蔓延到了全国各地的大学乃至其他国家的大学,大家以退场/罢课、游行、扎营到占领学校大楼等方式加入抗议活动。

 

最近是各个大学举行毕业典礼的日子,很多学生利用这个机会为巴勒斯坦人发声,自然会让持相反观点的人不舒服。有的学校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干脆取消典礼,也让很多学生和家长不满。

 

最关键的是,有不少人认为校园抗议活动超出了和平与合法的范围,更有很多人一再说为什么不能学学马丁·路德·金,他能够以和平抗议的方式赢得那么大的改变,你们为什么不能走同样的路?

 

是啊,为什么不能?这个问题问得好。

 

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有高潮有低谷,有成功也有挫折和失败。金博士也是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经验,才有了最后推动一系列平权立法这样的成就。而金博士1960年代在佐治亚州奥尔巴尼(Albany)的失败和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成功,道出了金博士“和平”抗议的经典内涵。

马丁·路德·金早期“和平”抗议的失败

 

1950年代,金博士领导的黑人抗议活动已经取得了一些局部性胜利,比如坚持了385天的抵制蒙哥马利(Montgomery)公交车活动,终于赢得了美国地区法院在“布劳德诉盖尔”案(Browder v. Gayle)中做出裁决,禁止在蒙哥马利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但是,黑人的地位并没有获得全国性的实质性改变。随着金博士声望日隆,他经常被邀请去南方不同州组织或支持地方的抗议活动。1961 年 12 月,应 Albany Movement 主席 W. G. 安德森的邀请,金博士和南方基督教领袖来到了奥尔巴尼,领导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

 

在抗议活动中,奥尔巴尼的警察局长劳里·普里切特(Laurie Pritchett)命令他的手下和平逮捕民权示威者。当警方和抗议者都完全和平时,当地的街道依然是平静的,没有产生任何可能引发全国关注的图像或新闻。

 

金博士和平抗议的理念来自于甘地,并努力付诸于实践。普里切特也研究了甘地。他发现,甘地能够成功,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是统治者虐待和平抗议的人,尤其是监狱里的情形非常糟糕,引发了民众的同情。所以,他尽一切努力避免出现那样的情况。他甚至在抗议活动开始之前就与周围其他郡的监狱联系好,及时把人转过去,避免人满为患。每一次金博士想出新的抗议招数,普里切特就想办法化解,不制造冲突。

 

甚至在金博士再一次被逮捕后决心以长期被监禁博取同情时,普里切特私下请当地一些“乡绅”类白人富人出钱,假冒一个匿名黑人的身份替金博士付了赎金,警方也立即让他出狱,硬是不让金博士有制造新闻的机会。金博士说:“这是唯一一次我不因为出狱而快乐。”不久,金博士又因违法的抗议行为再次被捕,但他只是被判了缓刑并获释。这一判决让普里切特如释重负,因为他在整个运动中都清楚地意识到,只要金博士入狱,示威游行就会增加。

 

在此期间,抗议者曾获得奥尔巴尼市政府白人官员的一些承诺而停止抗议活动,但市政府没有真正兑现过任何承诺,比如取消汽车站和火车站的种族隔离等。结果,在奥尔巴尼和平抗议了7个月之后,抗议者一无所获。

金博士从伯明翰监狱里发出的一封信

 

抗议活动出现转机是金博士转战至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之后,因为当地的公共安全专员布尔·康纳(Bull Connor)不仅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隔离主义者,还是一个会毫不犹豫地对抗议者挥舞棍棒的人。

 

金博士带领黑人在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为争取民权和平抗议,遭遇警察暴力镇压,被棒打,被狗咬,被高压水柱喷,也被枪击,整个抗议活动相当血腥。有些人认为运动过头了,极端了。1963年,八名自由派白人牧师为此联名发表公开声明,说他们同情金博士努力的目标,但是他的行为过于激进,过于破坏性,并会促使人们举行暴力起义,早就不是和平运动了。他们敦促美国黑人拒绝金博士的领导,走和平抗争道路。

 

这时的金博士正被关在伯明翰的监狱中,这是他整个生涯中29次被捕的第13次。他在监狱里针对自由派白人牧师的公开声明做了一封长信回复,阐述了自己斗争策略的原因,目的和手段。那个今天几乎人人知晓的句子,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任何一个地方的不公正就是对所有地方公正的威胁),就是出自这封信。下面是金博士这封信的几句摘录:

 

我们除了准备采取直接行动外别无选择,这意味着我们以自己的躯体作为武器来赢得地方和全国社区的良心发现。

 

(直接行动的目的)是试图使问题以更严重的方式被表现,以至于人们不能再忽视它……我们直接行动计划的目的是制造一种危机百出的局势,迫使谈判成为不二选择。

 

您可能会问:“为什么你可以倡导违反某些法律却遵守其他法律?”答案基于一个事实:法律有两种:正义的和非正义的。我将是第一个主张遵守正义法律的人。一个人不仅有法律责任,而且有道德责任遵守正义的法律。反过来说,一个人有道义上的责任去违反不公正的法律。我同意圣奥古斯丁(译者注:St. Augustine,5世纪希坡大主教)的观点,“不公正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

 

我曾试图表明,使用不道德的手段达到道德目的是错误的。但是,现在我必须申明,使用道德手段维护不道德的目的同样是错误的,甚至可能是更严重的错误。

 

有时,法律表面上是公正的,但在适用时却是不公正的。例如,我曾因无证游行而被捕。现在,要求游行必须获得许可的法令无可厚非。但是,当这样一条法令被用来维持种族隔离,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抗议的第一修正案特权时,它就变得不公正了。

 

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我试图指出的区别。从任何意义上讲,我都不主张像狂热的种族隔离主义者那样逃避或藐视法律。这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一个人如果违反了不公正的法律,就必须公开地、充满爱心地去做,并且愿意接受惩罚。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违反了良心告诉他是不公正的法律,并且为了唤起社会对不公正法律的良知而甘愿接受监禁的惩罚,他实际上是在表达对法律的最高敬意。

 

我们这一代人不仅将为坏人的可恶言行而后悔,而且将为好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沉默而羞愧。

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和平、合法吗?

 

让几乎所有人震惊的是,金博士这次一出狱就搞了个新花样——“儿童十字军”(Children’s Crusade):他组织十多岁的孩子们,50人为一组,分组分批走向市中心游行示威,反对隔离制度,要求平等民权。

 

孩子们没走多久就被捕了。第二天,其余的孩子们继续。但这一天,康纳带领下的警察准备好了,孩子们面对的是残酷的消防水龙和凶恶的警犬。尽管这样,第三天,第四天,以及以后的日子,孩子们继续走上街头。就这样,一天天,孩子们被残酷镇压的照片占满全美报纸的头版,并帮助扭转了舆论和民意的倾向。

 

种族隔离带来的种种残酷和不公没能博得美国人广泛的同情,成年抗议者被棒打,被狗咬也没能做到。是无辜的孩子在举起的警棍面前坚毅或退缩的画面,才拨动了人内心深处的怜悯

 

就像奥尔巴尼的警察局长普里切特一样,马丁·路德·金知道,没有暴力画面的抗议活动不容易产生效果。但要坚持和平抗议的原则,唯一的办法就是以自己的肉身为“工具”,让警察的暴力来制造效果。达不到效果,抗议活动就必须以各种方式不断升级。

 

现在我们一说到金博士,必冠以“和平”抗议的帽子。但是,在当时,很少人认为民权运动是和平的呢。而且,当时黑人的游行抗议也不合法。所以,抗议者,包括金博士,才一次次被捕。

 

盖洛普(Gallup)1963年5月,也就是儿童十字军抗议的同一个月的一项民意测验发现,60%的受访者对华盛顿大游行持负面看法,46%的美国人对金博士持负面看法,当时在民意调查中唯一更不受欢迎的公众人物是苏联领导人尼基塔·赫鲁晓夫(Nikita Khrushchev)。就是在民权法案已经通过了两年之后的 1966 年,依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对这位民权领袖持负面看法。但是,20年后,情况完全不同了。1986年,金博士的生日被定为国定假日时,四分之三以上的美国白人认同他。

 

所以,认为金博士的抗议是“和平”的,并以他的民权运动抗议为例来谴责今天的抗议活动,只是因为对历史的无知。

今日学生校园抗议活动的“不合法”与“不和平”

 

这次巴以冲突之后美国的校园抗议与当年金博士在南方各州的抗议有不少相似的地方,比如,抗议者基本上都是和平的,是学校让警察介入,才发生了暴力场面,并对一些学生和老师造成了伤害。还有,学生的抗议要达到一定目的,就不得不违反校规。

 

学生们抗议的理由和具体策略究竟如何,见仁见智,可以充分讨论。但要用不和平、不合法作为理由来指责学生,同时却夸赞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的民权运动,不是无知就是双标。要求抗议活动完全不违法,等于是只能有不产生任何效果的不痛不痒的抗议活动,这与不允许有抗议活动没有区别了。

 

另外,学生的抗议方式不断升级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金博士当初也是这样的。当对方不肯和平谈判,或者谈判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诚意的话,抗议方式升级是必然之路。就连小娃娃都知道,如果小声哭没有作用就必须大声哭,再不行就嚎啕大哭。当然,举这个例子风险很大,因为很多人会说,小孩子不懂事,对孩子的无理要求不能都无原则妥协。

 

小孩子是不是太多要求属于无理,请允许我持强烈保留意见。这里我想指出的是,绝大多数学生运动,从 1960 年代的民权运动,到 1964 年加州伯克利的抗议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到 1968 – 1973的反越战,到 1970 – 1990 的反种族隔离,等等,都被历史证明是站在了正确的一方,虽然这个证明有时需要等待几十年。所以,请千万不要低估了孩子们的智慧,包括政治智慧。

 

更重要的是,学生的抗议活动的确有实质意义的效果,比如,60 年代的民权运动,大学生的参与后来被视为深刻结构变革的催化剂;历史学家和其他人士同意,校园内外的大规模抗议活动迫使尼克松政府加快了美国从越南撤军的步伐;南非的撤资运动也是导致种族隔离制度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瓦解的因素之一,而这也直接激发了当前要求学校从与以色列有关的企业撤资的呼声。没有人认为这是结束以色列占领,帮助巴勒斯坦人建立自由家园的唯一或最有效的方式,但这将是各种努力形式中的一个。而且,仅仅是舆论作用就不能低估。谁知道我们将来回头看时,会不会发现这个当口居然是个历史的转折点呢。

 

就像黑人的民权运动一样,当初的很多学生运动,都是不受欢迎,不被好评的。在 1961 年的盖洛普民意调查中,57% 的人认为大学生的静坐示威和“自由乘车者”(Freedom Rides)会损害而非帮助去除隔离制度。同样,1970 年 5 月的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58% 的人将反越战运动中发生于肯特州立大学的枪击事件归咎于学生,在该事件中,进入校园清场的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打死 4 名学生,打伤 9 人。(枪击事件发生在一些抗议者向部队投掷石块的抗议活动之后,届时一栋后备军官训练队大楼被纵火。最终该次镇压行动被总统特别调查委员会认定为非必要及不可原谅,随后法院更判决俄亥俄州州政府需向死者遗属及伤者支付 67.5 万美元赔偿,并且对其公开道歉。)而 1969 年的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82%的美国人赞成将激进学生开除出校。

 

年轻人在舆论倾向不利于自己的时候就率先逆历史潮流而动,勇气可嘉。历史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推动的

 

这一次的校园抗议,我非常有信心历史会再次证明,学生们是对的。但是,不管学生们对或不对,校方让警察进校园,造成暴力升级,怎么说都不明智。而且,校方自己在遵守校规方面就没做好。警方也有太多不当之处。

权力一方的手段是否合法、合理才是不该马虎对待的事情

 

我曾经指出过,哥大“加沙声援营地”清场,校长和警察都违规了。

 

哥大校规明确规定,要请警察进入校园,必须获得大学评议会执行委员会(The executive committee of the University Senate)批准。而哥大校长在执委会明确表示不批准纽约警方进驻校园的情况下让警察进入了。

 

纽约警察在哥大校园内第一批逮捕的108名学生中,有两名是全国律师协会(National Lawyers Guild)的法律观察员(Legal Observers)。纽约警察局《巡逻指南》(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s Patrol Guide)规定,“警察局认识到法律观察员工作的重要性,允许身份明确的法律观察员通过警戒线自由进入任何示威现场”,而且“警察局所有成员都将给予观察员一切礼遇与合作”。

 

派观察员去观察、记录任何抗议活动,特别是观察并记录下每一个被捕人员的姓名和被捕经过,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一个常规项目。哥大校规和警察局《巡逻指南》都是我们民主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被严肃对待,开不得半点玩笑。最重要的是,对权力的监督一点点也马虎不得。

 

哥大这次第一时间就对参加营地抗议的人处以暂时停学处分,这就意味着这些人立即被剥夺了进入校园的资格,而且他们还必须搬出学校宿舍。让这些孩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忽然间无家可归,是不是太无情?

 

另外,这次几乎所有大学的逮捕都用了非法入侵罪。不要以为学生进入校园的“权力”是天经地义的,校方的确可以随时宣布某个区域不允许进入。这里,校方有很大的优势,可以轻易让学生的活动变为非法。任何时候,当学生与校方产生对立时,两者的身份和地位就已经决定了这本来就是一个力量不对等的游戏,如果校方还不慎用权力的话,学生注定会输得很惨,不管学生的抗议是不是有理。这时候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比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所以,上周四(5月16日)哥大文理学院教授以 65% 赞成,29% 反对,6% 弃权通过对校长的不信任决议案,就不足为奇了。该决议称校长内马特·沙菲克(Nemat Shafik,也常被称为Minouche Shafik,米努什·沙菲克)违反了“学术自由和共同治理的基本要求”,并“前所未有地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不是说学生什么都是对的。这个年龄的人,因为激情,因为不成熟,做出过分的事情是非常可能的,但也是非常正常的。大学应该是一个最容忍激进言论或观点的地方,也应该是一个最容忍人犯错误的地方。如果大学都失去了宽容,那么这个社会走向极端保守就指日可待了

 

这才是对社会最大的威胁。我们都必须擦亮眼睛了。所以,让我们从限制权力,监督权力开始

 

参考资料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steverything/wp/2015/10/01/dont-criticize-black-lives-matter-for-provoking-violence-the-civil-rights-movement-did-too/

https://chineseamerican.org/p/31749

http://www.africa.upenn.edu/Articles_Gen/Letter_Birmingham.html

https://kinginstitute.stanford.edu/pritchett-laurie

https://www.nytimes.com/2024/05/16/nyregion/president-shafik-columbia-faculty-vote.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4/05/04/us/college-protests-free-speech.html

 作者:溪边愚人

本文原创首发于“正义补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