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很多人都还不理解什么是贸易最惠国待遇,感觉这个翻译有点问题,翻译成普惠可能更合适。
贸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国家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对其所有的贸易伙伴,无论他们是否最惠国,都给予相同的待遇,不得对其进行歧视。
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基本原则。所以加入世贸前可能要谈判,加入了所有成员国都适用,除非立法专门排除。
如果单看这个名字,很容易有这是一种”特权”的误解,然而因为最惠国待遇确保进行国际贸易时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所有的WTO成员国都享有最惠国待遇,所以其实是一种所有成员国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某些特定国家的特权。
总结,最惠国待遇更多的是一个公平贸易的保证,你说是特权吗?
而且,贸易最惠国并不一定享受的是最低税率,所有世贸成员国家都享有最惠国待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享有的是最低税率。
税率是由各国间的贸易协定、关税以及其他经济因素决定的。某个国家可能与另一个国家有特殊的贸易协定,可能享受更低的关税,即使这个国家并不是“最惠国”。
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了加美两国间大多数商品的关税为零。这意味着,即使有其他国家是美国的“最惠国”,但是在美加之间,由于有这样的贸易协定,加拿大的商品仍然可能享有比其他“最惠国”更低的关税。
我们打个比方。
想象一下,你是卖烧饼的,够义气,给你所有的朋友一样的七折优惠,“哥们优惠”,不管是你的同学,还是你的牌友,只要他们是你的朋友,他们都可以享受到这个折扣。这就像贸易最惠国待遇,每个国家都被对待得一样,都能享受到同样的折扣。
然而,“哥们优惠”并不意味着所有能得到的折扣一定是最高的。因为你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优惠。比如说,你可能会给暗恋的女生一个“爱情特惠”,比“哥们优惠”更大,甚至白送。
也可能有一天你和隔壁铺子的老板约好了,没事帮你在梦中情人那里给你说好话,他没事可以五折吃烧饼。这就像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即使其他朋友(国家)也是你的“哥们”,但你的隔壁(加拿大)由于这个特殊的协定,还是能享受更低的优惠。
美国议员年年喊要取消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是什么?就是永久最惠国待遇,这些美国议员要求改成一年一审。有人编的小作文说取消自由贸易进入正常贸易,感觉有点不分东南西北。